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1年9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巡察“回头看”情况。胡科华组长代表巡察组分别向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龚明和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龚明主持反馈会议并作了表态讲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郭桂星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1年6月28日至7月2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区委第二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的总基调,聚焦区司法局党组的职责使命,重点按照“三个聚焦”和上一轮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实地走访,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材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回头看”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分别听取了巡察“回头看”情况汇报。
胡科华指出,区司法局党组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中央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回头看”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对律师行业的监管不够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慢作为问题依然存在,对财务工作监管有缺失;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战斗性不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党建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浮在表面、流于形式。
胡科华提出4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责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律师队伍管理等工作,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规范内部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管。三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规范党员教育管理,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四是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以巡察整改促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郭桂星强调,区司法局党组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方向和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加强跟踪督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坚决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在抓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要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职责统筹督促整改,形成整改监督合力。区司法局党组要以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促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积极有为的状态、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这次巡察整改工作。
龚明表示,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区司法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从严整改。一是要提高站位、端正态度,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目的。二是要聚焦问题、狠抓整改,纵深推进巡察整改顺利开展。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找出病灶,加强监督,建立整改工作清单和台账,明确责任,全面整改。三是要压实责任、转变作风,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局党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在工作中落实整改要求,抓出整改实效,着力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