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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纪委监察局组织机构和工作分工

来源:清城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城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2014-3-12 9:27:16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清远市清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向各街(镇)和区直单位派驻(出)3个纪检监察机构,配备纪委常委7名,设7个内设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韦世彪: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林少群:副书记,协助书记主持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宣教室、案件审理室、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和干部队伍、机关党支部工作。

吴泽其: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预防腐败局局长,协助书记工作。负责区监察局、区预防腐败局全面工作,分管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执法监察室(效能监察室)、预防腐败室、纠风办、小汽车定编办、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谢建洪: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分管执法监察室(效能监察室)、纠风办、小汽车定编办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机关工会工作。

吴海勋:常委,分管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工作。

赖声贤:常委,分管案件审理室、预防腐败室、党廉办、派驻第二、三纪检监察组工作。

郭桂星:常委,分管办公室、宣教室和干部队伍工作。

办公室主任:  罗仲文

信访室(举报中心)主任:  胡焕明

纪检监察室主任:  陈健敏

案件审理室主任:  李卓新

预防腐败室主任:  蒋耀庆

执法监察室(效能监察室)主任:  罗志强

宣传教育室主任:  曾炳坤

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   何桂容
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志恒
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   徐火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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