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城区在去年区直机关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向村(居)委会一级延伸,逐步建立健全适合本地农村工作特点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主要做法是:
一是宣传动员多样化。通过动员会、媒体、海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廉政风险防控知识和相关案例,将广大群众引导到关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上来,让群众充分了解农村基层廉政风险防控的意义和运行模式,从而自觉拥护、支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是风险排查全员化。按照个人排查要“准”、单位排查要“全”、重点排查要“深”的要求,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流程图》,并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电话咨询、设置意见箱等形式,请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企业法人、服务对象等提建议,找准找全村(居)各类风险点。
三是风险防控分类化。紧密结合农村地区实际,围绕用权、用人、用钱、用地等关键环节,认真查找村(居)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外部环境五个方面的风险点,并根据不同类别的风险点确定预警内容,落实预警提示、建立健全提醒防范、动态监督、保护挽救于一体的风险分类防控机制。
四是防控措施科学化。突出清权、确权、分权、管权四个关键环节,将农村各种政务、事务纳入流程化运作,规范管理,实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化、办事程序图表化。同时采取电子监察、明察暗访、行风热线、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多种方式,发挥组织监督、群众监督、重点监督、社会监督的综合效力,促使农村廉政风险防控的科学化运行。
(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