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部署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11年1月20日,清城区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叶春葆主持,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景光同志作了题为《坚持惩防并举,给力科学发展,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报告;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刘柏洪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清城区反腐倡廉科学化,发表了重要讲话。
陈景光同志在报告中指出,2010年,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廉政教育、专项治理、权力监管、案件查办和改革创新力度,促使全区各单位各部门重大决策执行力、拒腐防变免疫力、干部群众向心力、廉洁从政约束力、惩治腐败震慑力和源头防腐制衡力进一步增强。去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47件,涉及金额13万元;共办理集中采购项目370项,节约资金351万元;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件127件,同比减少19件;共立案20件20人,结案19件19人,查办的大案要案8件8人;共创建高标准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农村示范单位17个,进校园示范单位5个,进机关示范单位1个,打造了全市首个公园式廉政文化景区等;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2011年,清城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构建具有城区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在着力惩治腐败的同时,注重干部教育监督,注重制度建设,注重体制机制创新,真正做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动摇,坚决抓好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以建章立制为抓手不动摇,坚决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三结合”不动摇,坚决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坚持维护群众利益不动摇,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全面防控、重点监管”原则不动摇,坚决执行对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的有关监督规定;坚持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不动摇,坚决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大力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为城区“全力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幸福和谐新城区”,推动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刘柏洪书记强调,2010年,清城区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齐心协力,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逐渐形成了城区的工作品牌,逐步显现出反腐倡廉的综合效应,为全区经济社会在更高层面上加速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赢得了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机关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区委、区政府对去年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满意的。2011年,清城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理念,以活动和阵地为载体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力度。要充分利用好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以及互联网四个平台,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干部人事和行政体制等制度的科学化。要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清城区四套班子成员,区纪委常委,区直局以上单位正副职领导,各街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副组长,各街镇和区直单位纪(工)委副书记,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市驻区单位主要领导等,近500人参加了会议。
(区纪委宣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