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29号)要求,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拟推荐广州市纪委等4个单位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彭颖等10人为先进工作者、林才勇等12人为嘉奖建议人选。现予以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部门的意见。
一、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4个)
1、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2、惠州市纪委监察局
3、韶关市南雄市纪委监察局
4、广东省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
二、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10名)
1、彭 颖(深圳市监察局)
2、曹顶通(河源市和平县纪委)
3、孔 淼(梅州市大埔县纪委)
4、陈国安(东莞市虎门镇纪委)
5、邓子中(中山市纪委)
6、郭其庆(江门市蓬江区纪委)
7、陈马娟(阳江市纪委)
8、曾昭蓉(潮州市纪委)
9、温勇瑜(广东省纪委)
10、李家瑞(广东省监察厅派驻省国资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三、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嘉奖(12名)
1、林才勇(珠海市斗门区纪委)
2、杨应雁(汕头市纪委)
3、潘东生(佛山市顺德区纪委)
4、陈瑶鹏 (汕尾市陆丰市纪委)
5、吴康秀 (湛江市遂溪县纪委)
6、唐 彤 (茂名市电白县纪委)
7、周建军 (肇庆市纪委)
8、林健聪 (清远市纪委)
9、黄财旺 (揭阳市纪委)
10、李 进(云浮市纪委)
11、朱博群(华南师范大学监察处)
12、陈秋暖(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公示时间:4月20日至4月26日,共7天。
受理单位:省纪委干部室
联系电话: 020-87195081
广东省纪检监察系统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