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城区法院积极拓展预防腐败工作领域,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迅速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清城区人民法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紧紧抓住“找、防、控”三个环节,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方法,并结合部门、岗位工作实际,从职业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潜在的廉政风险点,逐一排查岗位、部门以及单位存在或潜在的各类风险和隐患,做到查找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点人员、重点岗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目前,区法院已排查出岗位职责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10个,业务流程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8个,制度机制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8个,外部环境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9个。
下一阶段,区法院将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制订具体的防控措施,依序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监管风险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为确保廉政风险点得到有效监控和防范,区法院将根据风险级别的不同,分别确定由院党组、纪检组和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失察失管者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规违纪者严肃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