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清城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
目前,内设职能部门10个,即:办公室、宣教调研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