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清远市清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
向各街(镇)和区直单位派驻(出)3个纪检监察机构,配备纪委常委7名,设7个内设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韦世彪:书记,主持区纪委全面工作。
吴泽其: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预防腐败局局长,协助书记主持区纪委日常工作。主持区监察局、区预防腐败局全面工作,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清城区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举报中心),第一、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一、第二、第三派出纪检组。
林少群: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分管办公室、宣传教育室(预防腐败室)、案件审理室、机关党支部工作。
吴海勋:常委,分管信访室(举报中心)、第一纪检监察室。
赖声贤: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清城区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郭桂星:常委,分管案件审理室、第二纪检监察室。
谭泽标:常委,分管办公室、宣传教育室(预防腐败室)和机关工会工作。
办公室主任: 罗仲文
宣传教育室(预防腐败室)主任:蒋耀庆
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曾炳坤
信访室(举报中心)主任:胡焕明
案件审理室主任: 李卓新
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陈健敏
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罗志强
第一派出纪检组: 何桂容
第二派出纪检组: 张志恒
第三派出纪检组: 徐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