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清远市清城区委统一部署,七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3个巡察组完成入驻,将对清城区委宣传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大数据中心、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等5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据悉,本轮巡察将持续到5月15日。巡察组将立足政治巡察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度融合被巡察单位的特点规律,紧紧围绕“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具体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引领保障作用。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于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清城区纪委监委)
七届清城区委第十二轮巡察进驻情况一览表
组别 |
被巡察单位 |
值班电话 (上班时间接听) |
邮政信箱 |
区委第一巡察组 |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13346553447 |
清远市清城区106号邮箱 邮编:511510 |
区大数据中心 |
|||
区委第二巡察组 |
区委宣传部 |
13346554481 |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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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三巡察组 |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 |
133465519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