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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纪委监委招聘后勤服务类人员的公告

来源:清城区纪委监察网   发布机构:城纪宣  点击量:次  日期:2024-7-10 9:53:38   


     根据工作需要,清城区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类聘员3名(专职看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类聘员3名(专职看护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下表:

    招聘单位

    人员类别

    招聘对象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学位要求

    性别要求

    备注

    清城区

    纪委监委

    后勤服务类(3人

    社会人员

    大专以上

    不限

    不限

    持有C1驾驶证,驾驶技术娴熟,有侦查、司法工作经历经验优先;岗位为专职看护岗位,需24小时值班。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471之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1989年7月1日之后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城区人社〔202220号的程序进行聘用及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邮寄报名材料或现场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清远市清城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后勤服务类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在清城区人民政府网招聘公告《清城区纪委监委招聘后勤服务类人员的公告》下载),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有学位的还需提供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报名资料概不退还。现场报名者需同步提供原件审核;邮寄材料报名者面试报到时须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报名表》和相关资料纸质件可通过邮寄方式寄往以下联系地址,或前往联系地址处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清城区政府大楼)836室清城区纪委监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63-3939267。

    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报名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2024730日17:00(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五、面试

    后勤服务类聘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实行100分制,面试占100%)

    (一)确定面试对象。纪委监委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后,工作人员通知相关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城区纪委监委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城区纪委监委审核后,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成绩公布。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城区纪委监委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递补说明。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成绩保留。各岗位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如出现人员辞职,经本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进行补充。

    工作安排调整。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附件:清城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后勤服务类人员报名表

    清城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后勤服务类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清远市清城区监察委员会

    202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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