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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责任 同向发力 全面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八届区纪委三次全会系列报道

来源:清城区纪委监察网   发布机构:城纪宣  点击量:次  日期:2023-3-17 17:31:14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强化派驻监督,指出“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要求“不断擦亮监督‘探头’”。为此,清城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两个维护”,心怀“国之大者”,紧盯“关键少数”,从严从实做好派驻监督工作,持续提高监督工作质效,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担起职责使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部分党员干部的整改措施缺乏针对性、精准性”“在今后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中要警惕廉政风险,正确行使权力”……一直以来,清城区纪委监委要求各派驻机构要对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情况了然于胸,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了然于胸,对廉政风险点和苗头倾向了然于胸常态化列席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常态化开展“三重一大”事项监督

对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情况了然于胸。监督要有威慑、更权威,就要把“关键少数”作为着力点。去年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着力加强对监督单位党组(党委)的监督。把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作为重点监督对象,通过管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同时把监督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其他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纳入监督范围,做实监督全覆盖。如监督单位股级干部提拔,参照区管干部提拔的机制,对拟提拔的股级干部,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通过后再履行提拔程序,并在干部任命前与其进行一次提醒谈话,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了然于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集中体现了监督单位行权方式、程序和结果,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嵌入式”监督健全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监督的协调机制,通过参加会议、现场监督、廉政谈话、专项检查等手段贴近监督、靠前监督。进一步细化对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工作,要求监督单位以书面形式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重要议题材料同时提供,会后及时报送情况。2022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单位实施“三重一大”监督347次,督促监督单位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35项,出具监督单位人员廉政情况复函11份。

对廉政风险点和苗头倾向了然于胸。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派员参加或列席监督单位党组织会议、民主生活会,紧盯“关键点”,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监督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监督内容,排查廉政风险点,堵塞监管漏洞,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把日常监督做细做实,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推动监督单位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现“两个责任”同向发力,一体落实,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为监督单位领导干部行权装上安全阀、架上防火墙、亮起红绿灯。

“派驻机构有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的优势,掌握监督单位情况更全面,更容易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强调,“在监督过程中,派驻机构更要发挥好这种‘驻’的优势,在与监督单位的日常接触和工作联系中瞪大眼睛、伸长耳朵,当好监督‘探头’。”

提升办案能力,让监督“长牙”“带电”

清城区纪委监委充分认识到办案是重要的监督方式,要把办理案件放在派驻机构工作的重要位置,大力提升办案质量,精确高效处理案件线索,做到懂程序、讲程序,严格按照权限、规则开展工作,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不断适应新的更高要求。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以问题线索处置作为监督切入点,将监督融入问题线索处置的全过程。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反映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纪依法认真处置。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或转立案处理;每月集中对问题线索进行梳理、统计、分析、总结,深挖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单位背后存在的深层次原因,破除“反映什么就查什么”的简单思维,掌握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领导班子、管理和监督机制等整体情况。

2022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共立案7结案6件,办结线索53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此外,还参与了市委乡村振兴资金专项巡察工作、市纪委困难群众救助专项检查、区涉粮领域问题核查等。针对问题线索反映较为集中的监督单位,通过对有关违纪违法问题横向对比,针对该单位规范管理和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了结问题线索的同时发出监察建议书,约谈相关负责人,并积极与监督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进行沟通,提出加强监督管理,净化政治生态、完善制度机制等建议。派驻纪检监察组把每一项问题的核查都作为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任务,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充分扎实开展核查工作。同时在核查中注意发现制度短板,以问题整改促工作推进,既堵住漏洞又完善制度。

“以前几乎每天都在各部门后面‘跟着跑’,找不到监督工作的定位,不知道该‘帮忙办’,还是‘站着看’。”某监督单位“一把手”感慨道,“现在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能够更加清晰地掌握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找准监督工作定位,实现精准监督。”

聚焦突出问题,提升联动监督水平

清城区纪委监委坚持推动派驻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充分发挥“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效果力量共用、信息共享、整改共抓,释放叠加监督效应。

“此轮巡察,点出了学习‘虚’、调研‘浅’、落实‘慢’、管理‘软’等问题明显存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廉洁风险仍然存在;党的领导不够有力,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等。”区纪委监委某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说道,“为此,我组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与被巡察单位共同剖析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督促其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明确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固本强基。”

坚持强化“派驻+巡察”联动发力。在巡察组进驻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梳理相关单位政治生态情况、“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情况、相关信访情况和廉政风险点等,协助巡察组在最短时间内摸清实情、聚焦靶心,找准重点人、重点事,直击“病灶”和“痛点”,并建立健全巡前互通、巡中互动、巡后促改的“纪巡联动”机制,畅通对接渠道,从而针对性制定巡察方案和措施,把控重点,做到精准发力,提高巡察“准确率”和“命中率”。在巡察过程中,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始终以严的标准、高的要求、硬的措施督促被巡察单位把巡察工作作为落实“两个维护”、服务中心大局、践行为民宗旨的试金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顽强的工作作风、严格的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在巡察结束后,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制定详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切实加以整改,促进工作提高质效。2022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助市交叉巡察组对区交通运输局、区供销社等2个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参与专项巡察进驻动员会2次;与区委第二巡察组一同完成了“弱势群体权益保障专项巡察工作”;派出2人到英德参加交叉专项巡察工作;对监督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提出评价意见或建议13条。

固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机制2022年,针对重点整治医保基金监管领域的突出问题,采取“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实地督促相关单位部门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卫健、医保部门共查摆问题31个,整改问题27个。在查处某街道乱占耕地违建房屋有关问题线索中,向履职不力的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并联合党风政风监督室到现场对违建房屋清拆整改的推进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有关部门压实主体责任。把重要时间节点的正风肃纪工作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督促监督单位在节前开展廉政专题会议,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强化队伍建设,助推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

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高质量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是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监察体制改革后,对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要求更高,清城区纪委监委坚持从派驻实际出发,探索多层次的学习方法,不断提升综合素质。

强化政治学习。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弄懂做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过硬的政治能力引领履职能力的提升。开展传导学习。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项会议后,第一时间召集组员学习会议内容,确保会议精神能传导给每一名干部;同时,在组内不定期召开学习研讨会,加强常用法规、相关行业业务学习,以过硬的业务水平提高问题线索调查处置的效率和质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加强派驻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派驻机构要坚守政治定位,履行政治监督使命。结合监督单位职能职责,聚焦对党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开展监督,并定期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监督工作情况,通过派驻监督推动监督单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国之大者”。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派驻监督工作,自觉接受派驻监督,主动加强与派驻机构联系,召开党组(党委)会议、“三重一大”决策会议事先邀请派驻机构工作,主动及时通报重要情况、重要问题,根据派驻机构工作需要提供有关材料,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规则》对派驻机构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对于派驻机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强调,“做好《规则》的贯彻实施,是我们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制定《规则》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丰富内涵,切实把《规则》落到实处。”

清城区纪委监委将继续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提升高质量发现问题、高质效解决问题的能力,既要做好“探头”,也要做好“针头”。做好“探头”,练就“火眼金睛”,看得深、看得远,形成精准画像;做好“针头”,在日常工作中,及早发现问题隐患,深入研判分析,推动纠偏堵漏、完善治理,使纪法常在、震慑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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