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巡视巡察 > 上级巡视巡察情况 > 整改 > 正文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机构:城纪宣  点击量:次  日期:2019-6-6 18:14:2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2日至10月22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清远市清城区进行了巡视。2019年1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清城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精神,全面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区委始终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全区上下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狠抓整改工作落实,以高度统一的思想、行动和步调,全力以赴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聚焦“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抓整改。在1月24日的巡视情况反馈会议上,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就明确表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任务。1月25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又第一时间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和区委常委会会议,当天区委专门召开全区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1月底前全区各级各部门分别召开传达学习会议、2月下旬前分别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还专门召开向区级老领导、老同志通报情况专题会议,媒体宣传同步跟进,在全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传达学习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及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清城区反馈会议精神,做到全方位学习领会、全覆盖传达贯彻。通过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区委深刻认识到,巡视是政治巡视,是“政治体检”;抓好巡视整改是重大政治任务,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区委自觉从思想上、政治上深刻反思,深刻认识巡视整改落实的重大政治意义,深入查摆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增强带头改、马上改、全面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坚定坚决改、彻底改、改到位的信心和决心,自觉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始终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狠抓省委巡视整改,确保巡视整改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二)聚焦“一把手抓”,切实增强政治担当抓整改。区委深刻认识到,抓好巡视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必须全面加强区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各级党组织一把手亲自抓、直接抓、一抓到底。重点从4个方面强化政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以上率下抓整改。在省委巡视情况反馈会议上,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区委明确表态“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区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头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亲自主持制定区委整改落实方案,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带头亲力亲为抓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自省委巡视反馈以来先后主持召开7次书记专题会议、6次区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6次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示范带动全区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及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以严实深细的作风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巡视整改工作落实。二是逐项细化分工,周密组织抓整改。区委整改落实方案把省委巡视组指出的5个方面问题和提出的5方面意见建议逐一细化分解,每一项都对应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由区领导根据分工牵头负责,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有力确保整改具体到事、责任落实到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骨干集中办公,专门负责巡视整改的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导检查等工作。区委整改落实办分类建立整改工作台账,专门建立“一周一报”制度,经常与各责任单位联动对接,每周对整改落实情况滚动梳理,先后召开全区落实整改工作推进会、5次区委整改落实办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定期不定期召开区委整改落实办正副主任会议研究部署,有力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推进。三是坚持统分结合,凝聚合力抓整改。在区委统一部署下,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党组和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各街镇(场)党(工)委和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均成立以党组织一把手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并专门设立办公室,分头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经常沟通会商,密切联动配合,形成“全区一盘棋”的整改工作格局,凝聚起强力推进整改的工作合力。四是强化督查督办,压实责任抓整改。区委始终注重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专门派出4个区委专项督查组,对全区各级各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的督查督办。区委主要负责同志通过专门签发《提醒函》、经常过问重点线索核查和重大问题处置情况等方式,对相关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亲自督查督办。同时,区委充分发挥区委重点督查、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日常监督、区委巡察监督等作用,把一把手责任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打折扣、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等严肃问责,形成强有力的压力传导效应,有力确保各项整改责任、工作和任务落实到位。

(三)聚焦“四个结合”,切实增强政治定力抓整改。区委深刻认识到,巡视整改不能单纯就指出问题而整改问题,必须把巡视整改放到事关清城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始终保持政治定力,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来谋划推进。在全区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上,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明确提出巡视整改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要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切实发挥巡视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区委自觉增强政治定力,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抓手和强大动力,通盘考虑、系统谋划,聚焦“四个结合”,高质量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奋力开创各项事业的新局面。一是坚持抓整改与抓发展紧密结合,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省委巡视整改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先后召开系列全区性会议,专门印发区委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等文件,对创新驱动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发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今年以来,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一季度全区生产总值增长8.1%,质量效益稳步提升;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良好开局。二是坚持抓整改与抓改革紧密结合,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历史机遇,围绕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围绕群众关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农村综合改革、对外开放合作、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坚定不移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开放再前行。三是坚持抓整改与抓环境紧密结合,着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结合扎实抓好巡视整改,坚决纠正“四风”等不良作风,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妥善处置各类涉稳、涉访问题,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民禁毒工程等专项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着力把清城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四是坚持抓整改与抓党建紧密结合,着力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青苗培育工程”、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计划等各项建设,努力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清城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紧盯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真改实改,推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主要问题,区委逐项细化分解,逐个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逐条逐项强力推进整改落实。

(一)对“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逐级弱化,打通学习教育“最后一公里”有差距问题。

区委确定了“抓两头带中间”的整改思路,突出抓好领导机关和基层的学习贯彻。区委常委会带头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切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学笃行。切实加强对基层学习教育的指导,针对不同层级党员干部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学习宣传活动,着力打通学习教育“最后一公里”。

1)针对学得不深、把握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有差距问题。一是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和区委常委会会议的第一议题,全面学、贯通学、深入学,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学笃行。制定印发了《2019年清城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进一步抓好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截至今年4月下旬,区委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主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落实区委常委会会前学习制度,截至今年4月下旬,共开展12次区委常委会会前学习,分别由有关区领导领学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等内容。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树牢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改革创新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式。聚焦学深悟透,专门制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推行“专题学习+重点发言”的模式,坚持“1+2+N”(即1个领学、2个重点发言、N个研讨发言)的学习管理模式,督促各发言人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着力提升学习实效。拟组织中心组成员通过“走出去”的方式开展学习,进一步拓宽视野、创新思路、推动发展。督促中心组成员加强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以及在中央深改委第五次会议、纪念刘少奇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并督促中心组成员做好学习笔记、积极交流学习体会,同时充分利用线上学习平台“学习强国”随时随地加强个人自学。通过改革创新学习方式,着力在把握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入心入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针对学用结合不够,政治站位有待提升问题。一是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区委常委班子及其成员带头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入查摆学用结合上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带头持续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把形成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行动方案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硬招实招。截至今年4月下旬,紧密结合清城的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奋力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让生活更美好的决定》《清远市清城区创建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清城区农业“3个三”工程实施方案》《清远市清城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并将于近期印发《清远市清城区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建设方案》等文件。通过强化学用结合,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具体的行动方案和一项项具体的工作举措。二是全面提升政治站位。自觉站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不折不扣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加快了省级职教基地等省、市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有力确保了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清城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

3)针对进农村、进社区宣传宣讲形式比较单一问题。一是加强基层宣讲阵地建设。进一步创新宣传宣讲方式,拓宽宣讲渠道,深入推进“公交车、渡轮小讲堂”“学讲话、讲故事、谈感受”百姓宣讲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凤城讲古”“清城青年说”等新型宣传导学载体建设,切实解决理论学习“上热下冷”问题。二是大力提升宣传宣讲实效。充分利用乡村新闻官资源优势,组建区乡村新闻官宣讲队伍,深入开展系列宣讲活动。组建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宣讲团,先后在区直单位、街镇、社区、学校举办专题宣讲21场次。督促各街镇借助街镇党校、分教点等平台优势,由班子成员带队组团深入乡村、社区、学校和“两新”组织等各个领域开展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讲会,让身边人讲身边事,切实让群众“听得懂、主动听、有体会”。三是大力打造理论宣讲品牌。近期,专门组建了清城区青年理论宣讲骨干队伍,大力打造“新青年党课”理论宣讲品牌。为引导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弘扬“五四”精神,展现当代团员青年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4月中旬举办了“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第三届清城青年说新闻发布会暨新青年党课上线仪式,并逐步开展“清城青年说”宣讲活动。四是着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督促各村(社区)、“两新”组织和学校等基层党支部,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和网络平台等宣传载体加强学习宣传。累计印发各类宣传海报、学习手册、党建小册子等20000余份,印制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环保袋25000多个派发到群众手中。同时,充分利用清城新闻、清城发布、清城组工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切实做到深入人心,打通学习教育“最后一公里”。

2.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谋划高质量发展存在不足问题。

区委召开七届八次全会,深刻分析了清城的区情特征,总结梳理了5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出台了《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奋力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让生活更美好的决定》等行动方案,形成了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腹地的发展思路。接下来,重点将在抓落实上下功夫,进一步保护好环境、建设好城市、提升好公共服务、发展好现代产业,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充分问题,加快把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腹地等相关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1)针对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不力问题。一是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对接“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着力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创新人才引进力度,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发展模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专门举办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上级相关优惠政策。研究制定2019年度清城区科技计划项目,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技改和智能化改造、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建各类研发机构,今年力争促使区辖60家企业完成技改投资10亿元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家,新增各类研发机构12家。强化技改和创新资金扶持,今年计划安排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等1045万元,支持鼓励企业开展技改和科技创新。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认真落实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出台了《清城区“凤聚清城”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政策措施,积极组织申报和实施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二是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实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计划,积极鼓励引导陶瓷、有色金属、食品加工等传统行业开展技改和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从严做好产能置换工作,严防“地条钢”和园外非法拆解散户死灰复燃,今年全面完成陶瓷企业“煤改气”任务。深入全区的规上工业企业开展调研,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并分别编制陶瓷行业绿色发展路径和石角镇片区产业集聚发展调研报告,进一步明确我区的产业升级方向,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力促废旧金属拆解行业加速转型,推动金发科技、华清再生资源等企业优化升级。三是积极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坚持把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作为调整产业结构的重中之重,着力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强化政策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的政策措施,专门研究制定《清城区关于促进优质企业发展的扶持办法》等政策文件,明确支持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实体经济发展壮大。狠抓重大产业平台建设,积极配合推进广清产业园清城片区、清远高新区等重大产业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源潭物流园、清远互联网+创新产业园(华南声谷)等新产业平台建设。大力推动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推动城际源潭物流园、万方大数据产业园等10个项目动工,星谷科技、广百南部物流园等10个项目投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巩固拓展万达广场、顺盈时代广场等城市商圈,大力发展教育、医疗、文化、康养等服务业,切实调整优化全区的产业结构。

2)针对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门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出台《清城区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清远市清城区“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清远市清城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清远市清城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清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清城区农业“3个三工程”实施方案》《清远市清城区助农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等配套政策文件,大力引导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资源“上山下乡”,继续深化“三个重心下移、三个整合、四个致富、五个梯度创建、六个留下”,大力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积极探索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截至今年4月下旬,全区已累计成功创建美丽乡村236个;累计整合耕地17.6万亩,整合涉农资金3.85亿元;564个村级经济合作社年收入达10万元以上,占比28%;建设改造农村公厕261间;建成镇级垃圾压缩中转站4个、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2774个、污水处理系统221个;完成中小河流治理61公里、农网改造投资1.48亿元、村村通自来水投资2.8亿元。二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五级书记抓扶贫”的相关部署要求,通过安排52个区直单位近3000名干部对核定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综合采取就业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医疗扶贫、教育扶贫、危房改造、社会扶贫、社保兜底扶贫等多种帮扶措施,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18年底,我区已没有省定标准贫困村,自行选定的8条村级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的区定困难村的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15万元以上;无劳动力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全部达到10670元以上,有劳动力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全部达到11709元以上,纳入预脱贫人口全部落实“八有指标”,并达到预脱贫标准。三是着力缩小区域、城乡发展差距。深入贯彻落实协调发展理念,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着力缩小全区区域、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加大对飞来峡镇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将对飞来峡镇的生态发展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由原来的600万元/年提高到840万元/年;扶持飞来峡镇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等产业,今年计划投入200万元专门用于支持东城-飞来峡乡村旅游示范片区发展乡村旅游,以乡村旅游带动镇域经济加快发展,着力缩小街镇之间的财政收入差距。强化农业产业扶持,深入实施农村耕地整合治理五年行动计划,对全区耕地进行整合治理,着力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研究制定《清远市清城区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产业扶持方案》,加大力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群众增收致富,2019年力争全区新增家庭农场30家、农民合作社15家,新培育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家;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积极推进东城-飞来峡乡村旅游示范片区及九州驿站(清城区大罗山主驿)、聚美乡村、春华生态园等13个旅游项目建设,推动周边农村改善生活环境,带动周边群众和村集体增加收入,着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出台《关于印发<清城区农村硬底化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具体的目标和实施步骤,目前已将2019年农村公路建设硬底化建设任务(17公里道路)列入今年区“十件民生实事”,已累计筹集资金850万元,计划7月初动工,年底前完成;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形成了《关于开展清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关事项的报告》,明确了清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建设模式为村民自建模式,并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确保到2020年底前,完成1500个20户以上自然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221个,在建122个,下一步将结合美丽乡村创建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加快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着力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差距。

3)针对抓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存在差距问题。一是继续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专门研究制定《清远市清城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9-2020年)》,进一步合理调整全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98项指标值,做到紧贴民生实际需求。积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城乡、区域和不同社会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督促各专题领域小组出台有关文件和政策依据,全面提升全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同时,结合每年度的清城区十件民生实事工作,不断创新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二是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出保持较快增长。公共教育方面,初步研究制定《清城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按计划推进《清城区2018-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专项规划》《清城区幼儿园建设五年规划(2018-2022年)》《清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五年规划(2018-2022年)》,年内完成6所小学及2所公办幼儿园的新建扩建,加快推进3所小学的建设进度并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预计到2020年,将增加幼儿学位10720个,中小学学位17840个。公共卫生方面,全面加强基层卫生能力建设,年底前基本完成区人医新院、区中医院住院综合楼、石角镇卫生院医技楼、东城锦兴社区卫生服务站主体工程等建设,预计到2020年新增床位约1028个,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4.13张,赶上全省的平均水平;切实做好卫生机构及计生服务改革工作,持续有效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9.73%,常住人口覆盖率达到49.83%。生活保障方面,今年1月起,进一步提高了低保、特困、孤儿供养及困难残疾人补贴等标准,均达到或高于省定最低标准。住房保障方面,截至2019年3月,已发放租赁补贴288户。就业保障方面,积极宣传有关就业创业政策,累计发放创业类补贴4.26万元,为3间初创企业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班16个班次,培训了382名劳动者。医疗保障方面,确保持有本地居住证的异地务工人员、三岁以上在市区就读幼儿园或中小学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大学生、中等职业技术学生、技师学院学生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部分享受和本地户籍居民一样的缴费标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1-3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优良率均得到明显改善,三个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公共交通方面,基本完成未通客车行政村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攻坚项目(总里程25.5公里)并研究制定了黄口、独树、禾仓、文洞4个行政村的通车方案,预计2019年底能实现通车;同时,预计在2019年新增投入80辆纯电动公交车。公共安全方面,进一步推进公安政务审批服务改革,依托微信“粤省事”平台,推进我区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办理,交警18类业务一证即办,落实“指尖”民生警务兑现“只跑一次”的承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方面,全区已建成151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成率达96.79%,位列全市第一;同时分别建成区文化馆、区图书馆总分馆,进一步完善区-街镇-村居三级公共文化服务。此外,全面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2019年计划举办9次以上各项体育活动,并开展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

4)针对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有待全面加强问题。一是切实加强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2018年8月以来,先后召开5次关于生态环保、河长制等方面的区委常委会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制定了《清远市清城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街镇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委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同时,针对上级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全面落实区党政领导包案制度,严格按要求抓好工作的落实。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实际需要,引入第三方开展现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倒逼相关部门落实防治责任。此外,进一步加强了环境监察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二是加快推动资源消耗型产业升级改造。严格环保准入,切实抓好审批源头关。扎实推进陶瓷生产线“煤改气”,累计完成陶瓷生产线“煤改气”57条,2019年推动所有陶瓷企业完成“煤改气”。认真做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77家(间)。积极推动清洁生产。三是着力提升空气质量。加强工业排放源治理,组织开展多次联合执法。截至今年4月下旬,针对涉气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6宗,下达处罚告知书6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2018年以来,共完成18家工业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的治理(其中2019年完成5家)及20家生物质锅炉的治理(其中2019年完成5家)。加强面源污染治理,专门制定了《清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9-2020年)》《清远市清城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先后制定《清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等11个清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方案,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强化应急响应,建成30个微型空气监测站,形成了高效的预警系统和溯源机制。加快推进并完善了清城区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综合监管平台、清城区大气网格化管理精准决策信息系统以及清城区大气污染航拍监测项目、清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监控摄像头建设项目、清城区陶瓷行业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提高大气污染防治能力。2019年1-3月,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办、技师学院站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99,同比改善23.6%;AQI优良率为93.3%,同比提升18.9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14名,与2018年同期相比上升6位。四是扎实推进黑臭水体整治。积极配合市相关部门做好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目前征拆补偿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做到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切实加强对四条黑臭水体的河道保洁监督及检查,截至今年4月下旬,区级河长召开2次现场工作会议,镇(街)级河长巡河106次,村(居)级河长巡河252次,发现问题18个,落实河道保洁资金75万元,保洁单位3家,保洁人员20人。完成入河排污口的摸底调查工作,研究制定了《清城区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方案》,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有关单位。持续加强对周边涉水工业企业的监管,截至今年4月下旬,环保部门针对违法企业下达处罚决定书5份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此外,从2017年7月份起,环境监测部门每月对澜水河水闸断面、黄坑河电排站断面、龙沥大排坑广清大道断面、海仔河五洲世纪城断面开展水质监测并定期报送有关单位,为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提供了依据。五是认真抓好河长制工作。截至今年4月下旬,全区各级河长巡河1969次,发现问题17个,发出督办函11份,督促街镇及相关部门解决巡河发现问题。落实河道保洁资金1385万元,落实保洁单位5家,保洁人员186人。着力推进乐排河等重点流域整治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了乐排河污染源全面排查工作,研究制定了专项治理方案,扎实做好整治工作。

3.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不够坚决有力问题。

区委专门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加强研究部署,集中优势兵力,迅速在全区范围内掀起了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潮。

1)针对扫黑除恶形势依然严峻问题。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部署集中收网,成功打掉一批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危害村民等涉黑涉恶团伙,刑事拘留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截至今年4月下旬,全区公安机关共打掉涉恶团伙69个,立涉黑涉恶类案件181宗,破案131宗,刑拘487人,逮捕277人,移送起诉302人;区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8件82人;区法院共作出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7件53人。二是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将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党组织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象,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全面整顿。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区共投入宣传工作经费1300多万元,奖励举报有功人员15人,发放群众举报奖金10.7万元,宣传典型案例17宗。今年以来,组织基层派出所深入村(社区)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在凤城广场举行了2次清城公安工作成果展,向群众宣传九类黑恶势力刑事犯罪的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成立宣讲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广泛宣传宣讲。

2)针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突出问题。一是明确重点整治工作。制定印发了《清城区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清城区纪委监委正风反腐三年行动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列入重点工作,明确2019年作为重点整治阶段,对问题突出、案件多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街镇(场)和村(社区)进行重点整治。二是深入推进“斩链挖伞”。截至今年4月下旬,区公安机关在侦办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共发现涉嫌充当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27人,移送区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9条;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11条,立案审(调)查18件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2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通过向有关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和警示教育建议书,组织有关人员旁听相关案件庭审等多种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全面加强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

(二)对“党的建设逐级弱化,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的整改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区委专门把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作为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点查摆和整改内容,带头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严起,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针对民主生活会走过场问题。一是带头立行立改。在区党政班子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区委班子成员带头就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剖析不深刻、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深刻查摆剖析,做到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及原因,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并狠抓整改落实。二是加强监督指导。对全区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质量评议和全程督导,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班子成员对“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进行深入查摆,就个人受到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处分等情形作出说明,有力确保了全区各级党委(党组)2个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三是完善规章制度。专门印发《清远市清城区党政领导班子党员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清远市清城区街镇及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党员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工作。

2)针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通过日常廉政谈话等方式,督促和提醒相关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二是印发《关于提醒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清城区2019年“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表>的通知》,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每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今年一季度,区委班子成员共参加双重组织生活54人次。

5.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

区委坚持两手抓、两手用力,一手抓区委常委班子,一手抓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1)针对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专门制定印发了《关于“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成效不明显”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关于开展对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明确每季度对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进行督查。2019年3月,已对全区10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的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反馈给各街镇党(工)委。二是督促8个街镇党(工)委召开整顿工作研讨会,深化完善了整顿方案。三是对全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实行动态整顿,新摸排出2个基础薄弱和矛盾突出的村(社区)党组织,并已将其列为软弱涣散整顿对象。截至今年4月下旬,对于已摸排出的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均已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进村开展整顿。

2)针对没有形成“头雁效应”问题。一是专门印发了《关于落实相关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各街镇加大将村(居)民小组长发展成为党员的力度,并从村(居)民小组中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列为村(居)民小组长后备人选。目前,已初步完成村(居)民小组长后备人选的筛选和培训工作。二是严格把好选人关。参照上级的做法,制定印发了《清城区村(居)民小组长人选条件审查试行办法》,建立了村(居)民小组长人选“负面清单”,要求各街镇严把人选入口关,坚决把不符合条件人员拒之门外。

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开展规范化建设。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三会一课”有关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的通知》,全面规范了“三会一课”有关记录要求、程序等内容,并向基层党组织印发了5050本《党支部工作手册》,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督促全区各党支部全部采用了《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规范记录。同时,组织全区党员广泛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监督指导。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全面开展“三会一课”督查落实工作。目前,区委组织部已派驻督导组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对基层党组织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普遍落实到位。

4)针对党费收缴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一是严格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整治清理。专门制定下发了整治工作方案和通知,全面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清理工作。二是规范全区党费收缴工作。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提醒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并通过抽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全区党组织开展了党费收缴专项检查,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规范落实了党费收缴工作。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区委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强化重点领域阵地管理,既抓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又抓早抓小抓苗头,进一步筑牢了意识形态安全“护城河”“防火墙”。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从严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由各级一把手亲自抓,定期专题研究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定期报告、情况通报等机制,将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和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和向上级党委定期汇报内容,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今年以来,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在民主生活会上对意识形态工作作了深入查摆,对各街镇(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特别是落实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进行了专项督查。三是健全完善了有关讲座、论坛等申报审批管理规定,明确管理主体,健全审批制度,严格审批流程。四是加强对全区双微平台、网站等网络平台管理,配强网信工作力量,健全网信工作体系。五是成立了“清城区新媒体联盟”,举办“凤城媒体荟”等活动,引导各媒体为正面舆论宣传助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7.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区委坚持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扭住一把手这个关键,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管真严,长管长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1)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一是明确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常委会会议议题范围。制定《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常委会会议议题管理制度(试行)》,明确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纳入区委常委会会议的固定议题范围;专门印发《2019年区委常委会会议议题计划安排》,明确每季度在区委常委会会议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少于1次。截至今年4月下旬,区委常委会已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二是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书面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书面述责述廉工作,对全区90份述责述廉报告内容进行审核。利用清城区主体责任落实系统,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动态监督。截至今年4月下旬,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共上传谈话计划1440条,已对376人次开展谈话提醒,其中咬耳扯袖373人次,红脸出汗3人次;谈话对象涉及处级干部30人次、科级干部171人次、一般干部175人次。三是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印发《关于对全区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组成4个检查考核组,对全区8个街镇、47个区直单位以及4个市驻区单位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已收到整改方案57份。选取8位同志分别在区纪委七届四次全体会议和本单位党委(党组)扩大会议上进行述责述廉和述中评议。目前,已形成全区述责述廉综合分析报告,并经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下一步将反馈给相关述责述廉对象,并跟踪整改落实。

2)针对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问题。一是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区四套领导班子基本责任共26项104条,进一步细化了区四套班子及其成员的主体责任清单,明晰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规范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有关情况报告内容。逐一对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和其他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等报告的内容进行梳理,对存在以个人遵守廉洁纪律情况代替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及时提醒班子成员修改完善,加深区四套班子成员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三是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充分利用清远市主体责任落实系统,及时更新信息,推动区四套班子及其成员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截至今年4月下旬,区四套班子成员共收到市相关部门下发的任务清单1条,上报谈话计划166条,已对157人次开展谈话提醒,其中,咬耳扯袖154人次,红脸出汗3人次;谈话对象涉及处级干部30人次、科级干部117人次、一般干部10人次。

3)针对压力传导不充分、一些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一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针对源潭镇连续三任党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件,配合市委、市纪委拍摄警示教育片;将我区相关人员违法案件拍摄成警示教育片,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督促区公安分局、源潭镇、洲心街道等单位党组织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警示教育会议,通报相关案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加大查处惩治力度。重点加大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9人次,组织处理32人次,约谈函询36人次。

4)针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派出监督作用。由区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切实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有关制度规定,确保监督实效。截至今年4月下旬,区纪委监委3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共实施“三重一大”事项监督32次,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工作46项,受理信访件15件,已办结12件,参与民主生活会督导39次。二是紧盯重点部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强化对各单位认真落实《清城区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区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工作部署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等监督执纪,如针对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开展同步预防工作,先后成立同步预防组织机构3个,建立工程制度16项,健全工作流程6个,并通过及时开展廉政谈话、约谈等措施,进一步保障了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安全、权力运行及干部成长安全。三是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专门印发了《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9-2021年)》,高质量推进区委巡察全覆盖,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自开展区委巡察以来,我区已完成六轮常规巡察,先后对19个党组织进行了政治巡察;对1个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分别开展了扶贫领域、换届风气、扫黑除恶、美丽乡村建设、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共5个专项巡察。今年2月底至3月初,分别向9个街镇(场)及区有关单位反馈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项巡察情况。安排专门人员专职负责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实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保质保量落实整改工作。今年3月底,配合市开展县级交叉巡察;4月上旬,区委启动第七轮巡察。四是抓好区公安系统警示教育和作风整治。督促区公安系统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全体民警、事业编制、职工、警辅人员等2260人开展警示教育28场次;组织开展作风专项整治,制定《清城区公安机关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正风”行动、“公述民评”活动检查考核结果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部署2019年开展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查摆区公安系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部门及重要岗位,并有针对性制定《2019年清城区公安分局派驻督察整治工作方案》,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开展督察工作。

5)针对商品交换原则向党内侵蚀渗透问题。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制定《清城区纪委监委关于落实深入整治官商勾结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工作的分工安排》,明确分工措施5项11条,督促各级党委政府、纪(工)委切实担负起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区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将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列入2019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从第七轮常规巡察起,明确把官商勾结问题纳入巡察范围,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三是强化警示教育。组织拍摄《警戒》警示教育片,向各街镇、区直各单位分发《行贿者忏悔录》《正风反腐警示录2018》等一批专题警示教育片和书籍资料,督促各单位扎实开展警示教育。

8.关于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区委迅速研究落实系列整改措施,配齐配强派出纪检监察组力量,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发挥好纪委监督职责。

一是充实配强派出纪检监察组力量。今年初专门增设了派出纪检监察组,增加了行政编制,进一步充实配强了纪检监察组的力量,确保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有效体现,“探头”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二是加强纪检干部专业化培养。把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廉洁建设等纳入2019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部署,制定2019年度清城区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计划,筹备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三是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关于明确我区派出纪检监察组监察权限和推动监察职能向镇(街)延伸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区纪委监委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能,要求各街镇纪(工)委专注做好日常监督工作。规范执行勤廉监督工作规则、成效检查评估、“勤廉指数”测评等制度,建立村(社区)勤廉监督员积极协助配合街镇纪(工)委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机制。

9.关于土地问题依然突出问题。

区委高度重视,督促国土、土储、信访等部门和各街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整改土地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

1)针对违法违规出让土地问题。一是迅速开展调查核实。专门成立核查组,对相关问题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全面摸清了有关情况。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处置。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对相关的土地出让金严格按照规定依法依规处置。三是严明土地出让相关要求。再次明确历史合作开发项目必须解除合作协议并完善相关手续后才能进行土地出让,今后一律不得违规签订土地合作开发合同,土地出让后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针对国有土地底价出让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核查分析。专门成立核查组,对相关问题深入开展调查核实,逐宗进行了梳理分析。二是严明国有土地出让要求。再次明确今后国有土地出让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土地出让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并经政府土地出让审批委员会集体决策通过确定土地出让底价,严禁土地出让设置限制性和排他性条件。三是切实加大对土地出让领域的监督力度,严防廉政风险。

3)针对基层土地信访问题突出问题。一是组织开展涉基层土地信访问题信访事项专项核查。专门成立督导组,印发有关通知,明确要求各街镇(场)、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梳理排查基层涉土信访问题,对涉土信访问题信访事项严格按照“国专件”重点信访事项办理标准进行再核查办理工作。二是加大力度处置化解涉及土地问题的信访件。对省委巡视组移送的涉及土地问题的信访件重新进行复核和分析研判,加大力度加快处置和化解,目前已处置化解22件。三是严格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再次下发《关于印发<清城区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的通知》,明确要求各街镇(场)各部门高度重视涉土信访问题,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扎实做好涉土地信访问题的受理、转送、协调、督办,从源头上及时化解信访问题。四是充分发挥村(社区)勤廉监督室的作用。督促村(社区)勤廉监督室通过入户核查等方式,深入开展涉及土地问题专项排查活动。

4)针对设施农用地管控不严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核查和整改,截至今年4月下旬,已完善用地手续1宗,完成整改21宗,立案查处2宗。

10.关于基层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多发问题。

区委深入组织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标本兼治,下大力气整改基层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多发问题。

一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将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列入2019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加大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职务犯罪行为。截至今年4月下旬,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9件次,函询27人,立案31件3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二是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印发《清城区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清城区纪委监委正风反腐三年行动专项工作方案》,围绕损害群众利益方面的8个突出问题,具体部署三年行动专项工作内容。截至今年4月下旬,全区共排查基层违纪违法线索79条,相关问题线索正按规定办理中。三是加强明查暗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节日,分别组织开展纠正“四风”等明查暗访专项行动。截至今年4月下旬,共开展明查暗访87次,查处“四风”问题和涉及“庸懒散奢”问题12个,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点名通报等处理22人。四是认真组织开展谈话提醒。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等谈话提醒活动的通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开展谈话提醒,解决轻微违纪问题。截至今年4月下旬,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对376人次开展谈话提醒,其中咬耳扯袖373人次,红脸出汗3人次;谈话对象涉及处级干部30人次、科级干部171人次、一般干部175人次。五是切实加强廉政教育和法治教育。专门制定《清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在8个街镇轮流举办“村(社区)干部勤廉意识教育培训班”,目前已在洲心街、凤城街举办了培训班。通过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举办法治讲座等方式,大力加强法治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六是大力加强警示教育。深入梳理全区基层违纪违法案件等案情,向案发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各单位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七是全面强化监督监管。充分利用“勤廉监督系统”“微监督平台”系统强化监督管理,接受群众监督,受理投诉举报。进一步深化清城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应用,通过系统应用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11.关于对上次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区委明确要求“新官”要理“旧账”,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落实,既加大对上次巡视反馈后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治力度,又建立接续督查的制度机制,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解决到位。

1)针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缺乏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问题。一是全面调整产业发展思路。在今年1月召开的区委七届八次全会上,区委明确提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科技创新为支撑、成果转化为重点、营商环境为依托的现代产业体系,切实把高质量发展路子走对走实走好的产业发展思路。督促工信等部门围绕陶瓷产业转型升级和石角片区产业聚集发展两大课题开展调研,分析存量企业现状,规划今后产业发展方向,为今后发展提出发展思路和有效对策,目前已完成清城区陶瓷产业绿色发展调研报告初稿,已研究制定《石角镇片区产业集聚发展策略研究提纲》。二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严格控制增量,原则上不再新上陶瓷生产线,加快淘汰陶瓷和有色金属产业的落后产能,严防“地条钢”和园外非法拆解散户死灰复燃。着力优化存量,着手制定出台《清城区陶瓷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等方案,通过积极引导陶瓷和有色金属行业开展技改和智能化改造、发展深加工,扎实推进陶瓷企业“煤改气”清洁生产,运用市场和环保手段倒逼兼并重组、“腾笼换鸟”、向外搬迁等方式,推动现有陶瓷和有色金属企业加快升级改造和转型发展,促进陶瓷和有色金属拆解行业两大传统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的比重逐年下降。大力推动工业技改项目,截至今年4月下旬,全区(区辖部分)纳入统计的工业投资项目65个,累计完成投资3.02亿元,完成年度25.6亿元目标任务的11.8%;其中,纳入统计的46个技改投资项目完成工业技改投资1.63亿元,完成年度14亿元目标任务的11.64%;同时,全区开展技改企业42家,完成年度开展技改企业60家目标任务的70%。三是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主动对接和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分工体系,通过研究制定《清城区关于促进优质企业发展的扶持办法》,出台《清城区“凤聚清城”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优惠政策文件,严格按照《清城区招商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等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切实推动广清产业园清城片区、源潭物流园、互联网+创新产业园(华南声谷)等重大产业平台和清远长隆等重点产业项目加快建设,加快构建汽车零部件、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智能家居以及现代物流“6+1”产业体系,进一步发展壮大全域旅游、高端商贸、城市商圈、教育康养等现代服务业,主动对接“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大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和“双创”平台,深化“一门式、一网式”基层政务服务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等系列强有力措施,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积极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切实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针对农民实业用地返还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成立清城区省委巡视“两个专项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印发通知和方案,分情况、分阶段逐步解决农民留用地返还问题。二是认真开展核查和整改工作。对全区农民实业用地返还问题进行了深入核查,全面摸清了有关情况,并坚持分门别类、综合施策,研究制定了相关措施,切实加快解决农民留用地返还问题。

3)针对街镇债务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成立清城区街(镇)政府债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印发通知和方案,并督促各街镇于3月上旬前分别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财政局会同各街镇共同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二是重新核查债务情况。对各街镇债务情况进行了自查,确定了全区街镇债务总额。三是积极落实化债措施。通过进一步完善区与街(镇)两级财政体制、提高生态发展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增加化解债务资金在年初预算安排的比重等措施,加快化解街镇债务,着力防范金融风险。目前,已成功化解了一批历史债务。四是制定落实化债计划。督促各街镇(有债务单位)结合自身财力和有关债务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制定化债计划,合理确定化解期限,加快落实化解进度。

(四)对“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存在突出问题”问题的整改

12.关于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执行干部工作制度不严格问题。

区委坚决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切实提升选人用人水平。

1)针对执行干部交流制度不够严格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对全区任现职满10年未按规定交流的干部进行了深入核查,全面摸清了有关情况。区委组织部迅速制定《执行干部交流制度不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落实措施整改。截至今年3月中旬,全区任现职满10年未按规定交流的干部已全部完成交流调整。二是建立健全干部交流提前酝酿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有关要求,研究制定我区干部交流提前酝酿工作机制。目前,我区已建立了以2020年12月为时间节点的任现职满10年干部名册表,今后将根据工作情况及时跟踪,对任职满10年的干部交流工作进行提前研判谋划。

2)针对会前征求意见工作不够规范问题。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立行立改,自2018年10月中旬起,对我区党政正职拟任人选的征求意见均已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并及时做好意见的回收和整理归档,征求意见结果在区委常委会会议上进行通报。截至今年4月下旬,我区新任的18名党政正职均已采取这一规范做法。今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认真落实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水平。

3)针对有的干部挂职不符合规定问题。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干部挂职不符合规定问题专项整治,专门建立挂职干部台账,对挂职干部的身份类型、挂职时限、挂职程序和工资待遇等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于今年2月底前完成了整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挂职管理的相关规定,迅速研究制定《清城区挂职锻炼干部管理办法》,对全区挂职干部管理作出明确规范并严格执行。

4)针对执行编制管理规定不严格问题。一是制定方案消化超编人员。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制定含超编单位在内的《清远市清城区党政机构改革干部调整方案》《清远市清城区党政部门编制调整方案》等文件,将整改工作与机构改革同部署、同推进,于今年3月底前完成了整改工作。二是完善制度防止问题再发生。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沟通协调机制,明确组织部门在分析研判和动议环节要提前向机构编制部门了解编制空缺情况,坚决杜绝组织任命超编问题的产生。

5)针对遴选年轻后备干部资格条件把关不严问题。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全区2018年各单位上报的后备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信息再次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资格条件、推荐选拔程序不规范的人选坚决不纳入后备干部队伍。二是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办法。着手制定《清城区副科级后备干部培养管理暂行办法》,今后严格按照办法强化对后备干部的动态管理,为配强领导班子提供充足的干部资源。

13.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宽松软问题。

区委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全面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不折不扣把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落到实处。

1)针对“凡提四必”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凡提必听”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核查整治。对我区“凡提必听”工作不够规范问题进行了深入核查,调查清楚了相关情况,总结吸取了有关教训。明确要求组织部门今后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拟提拔人选认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等意见,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出具明确的廉政情况审核意见,从严把好“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凡是纪检监察机关对人选提出“不宜提拔使用”“建议暂缓办理选拔任用程序”等明确意见建议的,坚决不提交会议研究。二是对执行“凡提必审”不严问题开展核查处理。经核查,目前已对干部档案材料涉嫌造假的相关人员予以免职,并明确要求组织部门,今后要严格执行“凡提必审”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坚决做到对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信息存疑尚未查清的,不得将干部任免事项提交会议讨论。

2)针对对档案造假问题处理不严问题。一是严肃开展核查处理。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对此进行了严肃核查,并对相关人员予以免职。二是认真开展排查整治。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再次认真组织开展档案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对认定存在档案造假问题违纪违规行为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针对执行兼职有关规定不严格问题。一是全面开展排查清理。迅速对全区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认真开展清理规范工作,于今年4月底前完成了整改。二是建立健全防控机制。专门建立领导干部兼职防控机制,明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定期上报领导干部兼职(任职)变动情况,进一步强化监督核查,坚决杜绝新的违规兼职(任职)情况的发生。

4)针对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整治。专门制定《清城区关于开展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区委书记日常廉政谈话提醒、发出《温馨提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易错易漏清单》提醒领导干部认真开展自查等多种方式,督促相关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围绕本人已填报的2018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的内容再次认真核对和查漏补缺,并按有关规定于2019年3月上旬前完成了信息更新和上报工作。二是全面加强学习教育。2019年3月7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专题学习培训班,邀请上级有关部门干部作了专题授课,详细解读了“两项法规”的政策精神,讲解了填报注意事项和易错易漏风险点,并通报了有关情况,警示教育领导干部高度重视落实“两项法规”精神。三是及时加强沟通衔接。明确要求区委组织部及时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相关要求,对上级有关部门日常查核中反馈问题,督促相关领导干部及时查摆纠正并如实作出情况说明,确保跟踪落实和整改到位。

14.关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不规范问题。

区委全面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严肃查处用人不正之风,着力规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工作。

1)针对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备案核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核查整治。由区人社局牵头成立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巡视整改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小组,制定出台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专项核查整治工作。目前,已核查清楚了有关单位未经备案核准自行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有关情况,并研究提出了下一步处理措施。二是严格落实备案核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以及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全区各级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和落实有关规定,切实规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管理,严格把好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入口关”。三是大力加强管理监督。采取定期检查、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各单位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新出现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2)针对防范用人不正之风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由区人社局牵头成立专项核查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开展核查,基本核查清楚了相关情况,目前正由区人社局会同区纪委监委,对其中未经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招聘人员的招聘程序等认真展开调查,一旦发现存在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问题,坚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二是迅速开展重点整治。由区人社局牵头,对相关单位进行重点核查整治。目前,区人社局已责成相关街道对未经社会公开方式招聘的8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作出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的处理,并对街道相关班子成员作出了严肃批评教育。三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由区人社局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健全完善回避制度。同时,完善公开招聘程序,明确要求各单位如需要补充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招聘公示必须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招聘公平公开公正。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教育。采取定期检查、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各级各单位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对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查实的问题进行剖析并形成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工作。

(五)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四风’问题整治不力”问题的整改

15.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区委对此高度重视,态度坚决,迅速在全区范围内举一反三

深入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一是全面开展核查,迅速清理清退。由区人社局牵头,举一反三,对全区各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查,责令相关单位迅速进行清理清退。目前,已基本核查清楚了有关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况,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责成有关单位迅速据实进行了清理清退。二是严格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现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少报、瞒报问题的相关责任人,由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核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目前,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1人、诫勉4人、提醒谈话6人,同时责令4个单位党委(党组)作出深刻检查。三是深化专项整治,确保整改到位。由区人社局牵头,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举一反三,对全区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少报、瞒报的问题进行深入排查整治,该纠正的坚决纠正,该规范的坚决规范,发现问题线索的,移交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明确要求全区各级各单位,今后一律要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文件要求,全面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由区人社局牵头,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加快健全完善加强对津贴补贴发放情况监督检查等相关制度规定,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再次发生。

16.关于隐匿“三公”经费,虚列开支套取经费问题。

区委对此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隐匿“三公”经费,虚列开支套取经费问题专项整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快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强化对“三公”经费的审计监督,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一是深入开展重点核查。专门派出3个核查组,对相关单位进行了重点调查核实。目前,已初步核清了相关单位的情况,并已将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交由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二是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目前,区纪委监委已初步完成了相关单位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核查工作,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已对相关责任人员立案审查4人、诫勉及调离岗位2人、诫勉1人,提醒谈话2人、批评教育10人、向上级移送问题线索1条1人。三是全面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已由区财政局牵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举一反三要求全区各单位全面自查、如实填报相关情况。下一步,由区财政局牵头,对全区各单位上报情况逐一进行严格审核,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专项整治、限期整改,对发现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坚决移交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四是修订完善规章制度。由财政等部门重新修订完善了《关于清城区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内控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并明确要求全区各级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精神,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使用“三公”经费,严禁隐匿“三公”经费。五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由区财政局加快制订出台《关于清远市清城区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全区各单位每季度如实向区财政局报送“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对比情况和存在问题。定期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根据各单位“三公”经费的报送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对全区所有单位进行检查,切实做到检查单位全覆盖、检查内容无遗漏、检查结果有处理。特别是对重点单位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由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作为监督检查重点,纳入年度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审计、主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内容,全面加强对全区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监督检查;由区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把“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内容,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监管,加大发现和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的力度。

17.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绝问题。

区委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深入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着力推动全区干部作风不断好转。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正风”行动和“公述民评”活动。将开展“正风”行动和“公述民评”活动列入全区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印发《清城区纪委监委机关贯彻落实2019年工作部署分工方案》。组织4个检查组对全区各单位2018年度开展“正风”行动和“公述民评”活动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并将存在问题反馈给相关单位,督促全区各单位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持把完善评议方式方法、改进考核方式和评价体系、强化监督效果作为2019年度“正风”行动工作的重点内容,具体检查考核方案正在研究制定当中。二是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紧盯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节日,分别组织暗访组对全区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纠正“四风”等工作开展了明查暗访,并对暗访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截至今年4月下旬,共开展明查暗访专项行动87次,查处“四风”问题和涉及“庸懒散奢”等问题12个,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点名通报等处理22人。三是健全完善纠正“四风”问题相关制度方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文山”问题工作方案》《关于印发〈关于精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的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督促全区各单位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关工作,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等优良作风。四是加大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检查考核力度。将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纪律的高度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列入全区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印发《清城区纪委监委机关贯彻落实2019年工作部署分工方案》《清城区纪检监察机关落实落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关工作措施及分工安排》。组织4个检查组对全区各单位2018年度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全区各单位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时,坚持将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纳入全区2019年度“正风”行动工作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具体检查考核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中。五是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门成立专项核查工作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深入核查,严肃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化巡视整改,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清城改革发展新局面

自省委巡视反馈以来,经过集中整改,我区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们的整改落实工作还存在不少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下一步,区委将始终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作为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坚持对标对表最高最好最优,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全力以赴、一抓到底,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政治生态持续改善,为清城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腹地、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抓。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推动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全面性、系统性。严格落实区委常委会会前学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和第一议题,与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的全面性、系统性。二是更加注重学用结合抓好贯彻落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以学促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保护好环境、建设好城市、提升好公共服务、发展好现代产业,努力把清城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环境“涵养地”、辐射带动“传承地”、旅游休闲“目的地”、高端人才“落脚地”、科技成果“转化地”,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清城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三是深入抓紧抓好基层的学习贯彻工作。针对机关、学校、村居、企业等不同特点,创新学习宣传的方式方法和平台载体,因地制宜、因人施策,组织开展深入群众、贴近人心、行之有效的学习宣传宣讲活动,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抓,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打通学习教育的“最后一公里”。

(二)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根本性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努力把全区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一是切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严格落实“五个必须”,严肃查处“七个有之”,坚决做到“三个决不允许”。二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抵制封建腐朽文化和商品交换原则的侵蚀,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三是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实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抓好全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和“青苗培育工程”,切实解决少数基层党组织没有形成“头雁效应”“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四是始终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落实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坚持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选育用管储的各个环节,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大力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让广大干部群众真切感受到选人用人的公道正派和鲜明导向。五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年度党建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区委常态化巡察内容,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全方位加强阵地建设,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主动权,筑牢意识形态安全“护城河”“防火墙”。

(三)全面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带头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一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级纪(工)委彻底落实“三转”要求,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加大层层传导管党治党压力力度,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管党治党工作不力的,实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双问责,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二是切实强化纪律教育和监督。全面加强纪律教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大力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让广大党员干部习惯在严格的纪律约束下干事创业。注重以案明纪,加强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我区个别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大力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提醒和纪律监督。全面强化区委巡察,进一步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巡察结果运用和巡察整改刚性约束,加快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三是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敢担当怕负责任等不良作风,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全面实施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大力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小官巨贪、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奋力开创清城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始终站在对党忠诚的高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落实,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任务,并以此为契机,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新时代清城各项事业发展的崭新局面。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区委常委班子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指导和严格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严的纪律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亲自抓、带头抓、抓到底,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收兵。二是进一步强化分类施策。对已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和提升整改落实成果;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需要继续推进和长期整改的问题,及时作出后续工作安排,持续跟踪问效,深化整改落实;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揪住不放、坚决处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进一步强化督查问责。坚持把后续的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区委重点督查、区委巡察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对后续整改工作落实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决不允许在整改上搞变通、打折扣、弄虚假、走过场、不担当、不作为,确保后续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四是进一步强化长效机制。以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加快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确保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五是进一步强化成果转化。高度重视巡视成果和整改落实成果的转化利用,充分发挥巡视标本兼治作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和改革发展稳定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抓紧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在推进巡视整改落实中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努力解决影响制约清城改革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妥善应对、有效化解各种风险和挑战,推动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使巡视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过程,成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过程,以新时代清城各项事业发展的新业绩,向中央、省委、市委和全区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3-3939358;邮政信箱: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新区行政文化中心办公大楼9楼919室清城区委整改落实办,邮政编码:511510(信封请注明“对清远市清城区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qwzglsb@126.com。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

                          2019年6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