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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清城区纪委监察网   发布机构:城纪宣  点击量:次  日期:2021-8-19 17:15:27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日至2021年1月31,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3月11,区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局党组履职尽责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理论学习逐级弱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参照《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我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做到学习有计划,主题发言重点突出,交流研讨深入充分。二是落实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局党组会议、局班子会议会前学习制度,努力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今年以来在党组会议、领导班子会议开始前进行学习15次,邀请各党支部党员列席学习议题9次。三是抓细抓实《清城区落实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各党支部按区直工委每月学习要求做好学习,开展集中学习26次,集中学习了25项内容,安排布置个人自学书籍5本,提升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丰富内涵的把握。四是加强对党务干部理论知识培训。6月11日举办我局党务知识培训,讲述党组织、党费与发展党员等相关知识,提升党务干部业务水平,提升机关党组织组织力。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六稳”“六保”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每月更新城区政府网的招聘岗位信息,及时更新发布工作信息。在“清城就业”公众号发布和更新了有关补贴政策,发挥“清城就业”公众号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人员培训,促进政策宣讲能力提升,2021年3月30日至4月3日,对7名派驻到各街镇人社所的公共就业创业岗位人员开展就业创业及“六稳”“六保”相关政策的培训及跟班学习,加强政策的咨询解答和宣传,促进政策宣讲精准到位。三是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及财政厅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做好每年资金申报预算及资金使用计划。2021年下达就业专项资金共830万,已划拨相关补贴支出414.9万;下达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补贴资金1046万,已划拨相关补贴支出551.6万,支出比例已过半。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打折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与社保部门、国土部门、各镇街沟通协调。继续督促各街镇将未完成分配的被征地农民的名单尽快提供到社保局和我局,争取尽快将我区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全部分配至被征地农民的个人账户。截至2021年6月15日,我区的被征地农民可分配社保资金80540.91万元,已完成分配39294.13万元,已完成资金分配率49%。二是加强被征地农民资金分配工作调研。今年3月和5月,我局与社保部门深入街镇了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进行指导。为尽快推动落实相应批次的资金分配工作,已协调源潭、石角等单位将有关资金划拨至相关街镇并督促抓好落实。三是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列入清城区2021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中,督促各街镇于今年8月底完成被征地农民资金分配任务。定期收集征地社保资金分配情况,并且建立每月通报制度,争取尽快将我区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全部分配至被征地农民的个人账户。

    整改状态:未完成,持续推进。

    4.农民工作欠薪问题未能有效解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用工检查,狠抓苗头隐患。2021年3月、5月联合市住建、区住建到辖区内市报建的建筑工地进行用工检查,重点检查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维权信息公示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二是发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快速响应处理。高度重视国家、省、市督办案件和群众多次反映的欠薪问题,按照领导小组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分解细化任务,密切协作,迅速处理,确保欠薪问题及时解决。主动巡查用人单位80户,涉及劳动者821人,调解劳资纠纷案件224宗,立案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3宗。三是平台线索清零,构建平安清城。针对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上的欠薪线索、舆情、信访件、市长热线等各类渠道反映的欠薪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排查梳理、核实欠薪原因,及时找到双方当事人协调处理,兜住基本民生底线,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共接收到383条欠薪线索,已办结366条,办结率95.56%。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理论知识的学习。把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史教育学习、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等结合起来,按照《清城区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制定我局意识形态2021年年度学习计划。召开了区人社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党组会议会前学习和党支部主题党日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上的讲话、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等。二是压实责任,抓住意识形态责任制。5月17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并对我局实际情况进行了工作部署,切实把责任压力传导到局各党支部、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并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单位总结及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加强对政府网站、机关宣传栏等阵地管理,及时更新政府网站上的信息,强化意识形态宣传引导。共更新我局宣传栏2次,上传各类宣传动态30余次,报送党史学习简讯5篇,在各类新闻媒体上报道人社工作信息10篇。四是加大对热点新闻和涉劳动纠纷舆论的分析研判处理。全力做好社会热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防范风险隐患,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化解负面舆情影响。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涉我局职能的《舆情周报》7期,均按期回复并有效处理。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6.形式主义整治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培训机构培训教学情况。已对我区金城、勤家缘、昊诚和娇丽芙等7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进行巡查。二是督促各培训机构对参与技能鉴定考核合格的学员进行就业推荐、就业跟踪服务。4月15日至16日举办2021年清远市“南粤家政”技能大赛清城区选拔赛,树立家政行业服务标杆,推动我区“南粤家政”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三是开展对各股室、下属事业工作人员办文写作的培训,提升文稿撰写能力,严格按照发文流程报送工作总结、请示和通知。加强对各种文稿和工作报告的审核,确保各类文稿报告数据准确,角度准确,杜绝文稿抄袭造假现象。四是严格学习要求,力戒理论学习上的形式主义,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整顿学风,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目标,扎实开展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杜绝学习上的形式主义,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6次,党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26次。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7.作风建设抓的不够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定期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群众观念、公仆意识、责任意识,提高严守纪律的自觉性。6月25日,组织我局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参观龙塘镇廉政教育基地,讲党廉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逃无可逃》。二是加大明查暗访活动力度。局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加强对股室、下属事业单位的监督,严肃整治工作作风漂浮、纪律松懈的行为,开展明查暗访活动2次,目前暂未发现工作纪律散漫、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三是抓好制度建设,切实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完善我局制度建设,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建立本部门工作制度,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检查。严格落实《区人社局考勤及休(请)假制度》和《区人社局岗位责任制度》,切实减少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今年来我局尚未收到区纪委监委关于会风会纪和窗口部门违反工作纪律等情况的通报。四是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办事效能,提高工作效率。公开公示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监督投诉渠道等,对群众举报的各项问题,逐项督查到底,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我局全部政务服务已实现“一网通办”,办事进度办事结果可网上进行监督。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8.服务群众意识淡漠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觉悟,增进公仆意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把为人民服务意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结合业务工作和志愿服务,共开设了7个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其中持续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和开展“广东技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是我区重点民生项目。二是推动两法衔接,跟进落实案件。完善两法衔接制度,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用人单位、个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积极与公安局、检察院协调沟通,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案件立案率,推进案件落实。健全完善欠薪案件领导包案工作机制和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联动机制。大案要案由包案领导跟踪到底,负责到底。重视涉嫌欠薪犯罪移送问题,加强移送案件督办,形成部门合力。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9.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专项资金划拨审批流程,凡涉及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审批流程执行。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所有专项资金的使用,均提交给局班子会议讨论,经集体决策同意使用后才能列支。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0.党组领导作用弱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学习,对党组会议和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事项进行理清,切实强化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二是严格落实并修订完善《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制度》《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制度》《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会议讨论后决定,非党组成员不参与党组会议讨论。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党建工作弱化虚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务干部党务知识的培训。于6月11日举办我局党务知识培训,提升党务干部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发展党员、换届选举等党务知识的了解,切实提高党务干部和普通党员的党务知识水平。二是党总支加强对各党支部的业务监督指导,确保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的严肃性以及各项党建工作的准确性,4月9日召开我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对我局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作了规划。随后制定并印发了我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活动实施方案。三是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提升党员凝聚力。给党员搭建发挥作用、展示风采的平台,引导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作示范,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开设7个“我为群众办实事”特色项目,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切实为群众办实事。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2.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要求,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在公开招聘中不限定性别或设置性别优先。二是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审核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确保不存在性别歧视,2020年起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审核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不存在指向性和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三是加强对《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学习,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三重一大”事项全部交由党组会议讨论,主要领导作最终表态。目前共召开局党组会议15次,均有落实一把手末尾表态制度,并如实记录参会领导发言。

    1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3月23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廉工作,审议通过了清城区人社局2021年日常谈话计划表,并对日常廉政谈话提出了要求,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谈话提醒工作,强化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预防性教育;二是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工作。依据市党廉办《关于规范清远市各级党组织谈话工作工作的通知》(清党廉发[2020]2号)、区党廉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内谈话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了《区人社局党风廉政谈话要点》,从谈廉洁自律、谈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谈民主集中制、谈“一岗双责”、对“重点人员”谈话等方面规范谈话内容,确保廉政谈话取得实效,并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谈话记录。今年以来,共开展日常廉政谈话10次,切实做到廉政谈话定期谈、常态化、多覆盖。三是加强干部出入国(境)管理制度学习,明确干部出入国(境)有关制度规定,4月29日在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上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自学,明确了因私出国(境)的审批手续、外出次数与时长以及证照管理等其他具体要求。四是严格执行证件管理和出入境审批规范,做到应收尽收、一事一批、应备尽备、应登尽登,在领取护照时当面提醒,归还护照时认真核查。完善审批台账,确保证件备案登记与集中收缴全覆盖。

    (四)加强巡视巡察和审计问题整改方面,存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现象

    14.2019年12月审计反馈问题,至今尚未处理完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核查两个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威龙新城四期项目已完工且不存在欠薪问题,清城区职业技术学校食堂项目已竣工且不存在欠薪问题。二是发函催告两家未退保证金公司尽快向我局提交退保证金申请材料。因公司原因,未能提交全部材料,不能直接退回。三是于4月25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退还威龙新城四期保证金,公示期无反馈情况。到期后,我局在划账前发现该公司被区市场监管局吊销营业执照,导致所有银行账户无法使用(不能进出账)。现由该公司提供所有银行账户无法使用的证明后再将该保证金退回该公司委托收款的账户。四是于4月14日在清远日报公告清城区职业技术学校食堂项目保证金情况,公告期无反馈情况。经函询区财政局,同意将该笔资金上缴至区财政局非税专户。我局将在8月底前落实上缴工作。

    整改状态:未完成,持续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763-3939081;邮政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行政文化中心4楼402室;电子邮箱rsj3939081@qq.com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党组(代章)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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