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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政协副主席刘达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市纪委监委 市委组织部   发布机构:城纪宣  点击量:次  日期:2021-8-20 11:47:40   


清远市清城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刘达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清远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达维简历: 


刘达维,男,1965年5月出生,汉族,广东英德人,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7月至1996年7月,任英德市第一中学教师、教导主任兼团委书记;

1996年7月至1999年6月,任英德市政协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1999年6月至2000年3月,任英德市下太镇党委副书记;

2000年3月至2001年8月,任英德市下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1年8月至2002年1月,任英德市下太镇党委书记、镇长;

2002年1月至2005年9月,任英德市下太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2005年9月至2007年4月,任英德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7年4月至2010年8月,任英德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0年8月至2011年9月,任英德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1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英德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5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清远市清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5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清远市清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编办主任、党校校长;

2021年3月至今,任清远市清城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刘某某、杨某某在不符合残疾人条件下领取国家残疾补贴共5100元。2019年3月,冼映宇、潘湛波、汤容宽、廖汉茂4人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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