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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清远市清城区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机构:清城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2021-3-29 17:01:00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清远市清城区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七届市委十一次、十二次全会,七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和七届区委十二次、十三次全会部署,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刚才委书记邱泽军作了讲话,委副书记、区长廖家杰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七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战胜各种风险挑战,有力推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全面依法治国取得重大进展,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一年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七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忠诚履职尽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腐打伞”,坚定不移推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的全面进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一)立足政治机关定位,自觉坚定具体做到“两个维护”

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要义。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主要内容和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学习的第一议题,确保落实“两个维护”的“头雁”效应有效发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厚感情转化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强大动力,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全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根据不同时期疫情防控要求,跟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学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91次,发现并督促落实问题整改52个。严防形式主义,督促纠正疫情防控表格多头填报、重复填报等问题,推动“一张表”工作机制在全区落地落实。严肃查处疫情期间农村党员干部聚众赌博、聚众娱乐行为,受理处置涉疫情问题线索12件,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聚众赌博1件1人、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查4人,发出监察建议书2份。

坚决履行政治监督职责。严格执行省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完善政治要件落实情况督查制度。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加强监督检查。跟进监督弱势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民政部门建立台账,抓实整改,追回错发、多发款项,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利益。全程监督源潭镇迎咀赤狮坑村灾后重建工作,推动项目建设安全高效有序推进,保障受灾群众早日回归家园。加强村(社区)“两委”换届监督,坚决查处拉票贿选、破坏选举、干扰换届、阻挠交接等行为,处置问题线索6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回复党风廉政审核意见2723人次,提出暂缓意见1人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聚焦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严格按照《2020年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点》《清远市纪委监委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纪律保障十条措施》要求,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问题线索处置,立案查处3件3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诫勉2人。

多管齐下强化日常监督。加强与扶贫主管部门协作配合,建立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沟通协调机制,重点围绕落实扶贫兜底政策、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审批以及贫困户的精准识别、脱贫“四不摘”等方面开展监督。依托“微监督”平台,对接返贫预警系统,实现党委政府管理、职能部门监管、纪检监察监督、群众监督贯通协同,及时发现并督促职能部门解决返贫风险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结合脱贫攻坚收官年要求,联合职能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随机对31个村(居)137个村民小组221户贫困户的脱贫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12个,制作专题暗访片,督促各镇(街)和有关部门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巩固成果。

(三)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工作推诿扯皮、“慵懒散”、“中梗阻”等问题,有力倒逼党员干部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关于整治“低级红”、“高级黑”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措施,坚决纠正和防止各种“低级红”、“高级黑”现象。坚决贯彻市委、市纪委要求,严肃会风会纪,以“小切口”推动“立规矩”,全区作风建设持续向善向好。查处“四风”和“慵懒散”问题56个,立案18件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等处理142人次。

坚决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着力整治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私车公养等问题。立案查处有关问题12件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起12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深入人心。

(四)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把牢政治监督本质。将政治建设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发挥政治导向作用,重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各级党组织领导力、组织力、执行力。

推进巡察全覆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新部署新要求,深度融入市县巡察上下联动监督,不断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推进常规巡察、交叉巡察和专项巡察。先后对5个镇(街)、5个区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对12个区定重点贫困村开展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1219个,移交问题线索11件。本届累计巡察党组织42个,覆盖率82.35%,实现对村(社区)巡察覆盖。

坚决推动整改落实。全面落实巡察情况“双反馈四通报”和向区委常委会汇报制度,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机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有力增强整改外部推力。重点督促区委第八、第九轮巡察的10个党组织抓好550个问题的整改落实,其中,第八轮巡察反馈问题88个,整改完成率96.6%,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462个,整改完成率87.9%。强化成果运用针对巡察发现的重大和普遍性问题,向区委提交专题报告5份,向有关职能部门移交办理事项5个,着力发挥标本兼治作用

(五)压实监督第一职责,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聚焦“关键少数”。把“一把手”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全面了解掌握其政治素质、履职情况、工作作风和廉洁情况,并向区委报告。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对违规使用个人工作经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组织开展检查抽查,坚决杜绝违纪违法问题发生。严格执行《关于坚决抵制和严肃查处打着领导干部旗号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通知》,向新任区管“一把手”发送提醒函21份,查处3件3人,组织64名区管“一把手”、24名区直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向区委书面述责述廉,其中6名区管“一把手”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

夯实主体责任。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贯通运用巡察整改监督、纪检监察建议、民主生活会督导等方式,压实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检查抽查、明察暗访、现场督导等方式,提高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化抓实党内谈话制度,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展提醒谈话131人次、诫勉谈话25人次、警诫谈话32人次,委托党组织“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13人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贯通融合纪法情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七个看”和问责“六字诀”,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6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批评教育111人次,占41.3%;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110人次,占40.9%;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22人次,占8.2%;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触犯刑律26人次,占9.6%。

(六)协同推进“三项改革”,有力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持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纪委书记和副书记的提名考察、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将3名涉及区委委员、区委候补委员、区纪委委员的案件报区委的同时一并报送市纪委监委审批;协助上级纪委监委和区委提拔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1人,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1人,镇(街)纪(工)委书记3人。

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印发《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清远市清城区监察委员会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在原有人员编制不变的情况下,新增设一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累计设立派驻纪检监察组5个。不断健全协同监督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巡察工作,对移送的问题线索快办快结。对相关单位实施“三重一大”监督63次,参与民主生活会督导8次,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75项;受理问题线索48件,办结38件;立案2件2人;参与巡察12个单位党组织,跟进监督问题整改。

着力推动改革向基层延伸。加强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发挥派出监察组作用,立案4件4人,给予政务处分2件2人。选取东城、洲心街道探索开展加强村级监督试点工作,受理群众反映问题150件,办结143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34次,发现并督促落实问题整改1349个;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入管理平台公开交易,年度成交金额4605万元,增加农村集体收入1792.4万元。针对村级“白条”入账问题,清理村民小组“白条”10455张,涉及金额4540.77万元,得到市纪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作为工作经验全市推广。

(七)一体推进“三不”,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受理信访举报461件,处置问题线索189件,立案113件,立案区管干部3人,留置2人,结案167件,处分145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收缴违纪违法款52.18万元。追逃防逃追赃成效明显,追回外逃4年多的源潭镇党委原副书记郭海文和外逃14年的源潭镇东坑村委会联星一村原村民小组长钟桂池,追回赃款7.8万元。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处置问题线索5件,立案5件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深挖彻查“犁庭”系列专案“保护伞”,查处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江绍辉,东城街道信访办公室原副主任麦志成等人。

着力构建不能腐的制度机制。坚持源头治理,同步推进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9份,督促相关单位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全面堵塞监管漏洞,实现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针对农村集体“三资”腐败易发频发问题,督促农业农村部门出台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办法,规范“三资”交易程序,压缩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空间。针对“11·11”专案反映涉黑组织把持操控基层政权问题,督促龙塘镇及时整顿基层党组织,建立纪委、组织、公安等部门的联审机制,对基层党组织候选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核。

不断提升不想腐的思想自觉。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协助区委举办清城区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培训班,组织“严守政治纪律,践行‘两个维护’”主题征文活动。深入剖析“11·11”专案等案例,打造专题警示教育展厅2个,督促70多个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广泛宣传纪检监察工作亮点和反腐倡廉成效,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起,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拍摄警示教育片《逃无可逃》,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八)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政治建设。加强区纪委常委会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镇(街)纪(工)委的领导指导,组织镇(街)纪(工)委书记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职述责。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支部建设,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压实党建责任。

深化实践锻炼。开展全员培训,举办首期青年论坛,4名年轻业务骨干介绍工作经验。选派区纪委监委干部、镇(街)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到省、市纪委监委跟班学习38人次,挑选各镇(街)纪(工)委业务骨干到区纪委监委跟班学习、以案代训30人次。优化培养路径,推荐副科级以上干部18人、提拔股级干部9人。

加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收听收看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近鉴》,坚持“五个摆进去”,深入反思问题、查找漏洞,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建立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6件,给予批评教育1人、诫勉1人,调离1人。

一年来,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有力推进、成效显著,但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我们的工作开展和队伍建设还存在差距,有的政治定力、政治鉴别力、政治自制力不强,不善于从政治上判断形势、分析问题;有的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意识不强、方法不多,撬动主体责任落实力度不大;有的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不够规范,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案件质量受到影响;有的以案促改不够到位,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未能充分显现;有的对监察体制改革认识不深、站位不高,推动改革向基层延伸不够顺畅;有的斗争精神不强,内生动力不足,不敢较真碰硬,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七届市委十一次、十二次全会,七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和七届区委十二次、十三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清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创造新辉煌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助力清远推进广清一体化、积极参与“双区”建设,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突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监督,以高度政治自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生命线,胸怀“两个大局”,聚焦“国之大者”,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保证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

聚焦“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监督。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1+1+9”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聚焦推动市委、区委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方案”,聚焦推进清城重大任务、重要平台、重点项目,特别是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两违”专项整治、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督查问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落实落地。

聚焦换届全过程加强政治监督。严明区、镇(街)领导班子换届纪律,落实“十个严禁”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换届风气督查督导,做好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做到聚焦问题、全程跟进。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对可能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办理。坚决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对因履责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纪律涣散、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党组织和有关人员责任。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加强政治监督。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纪委协助职责、监督责任、推动作用。着力撬动主体责任落实,通过专项巡察、日常督查、谈话提醒、委托“一把手”谈话、责任考核、失职问责等方式,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防止在落实主体责任中不担当不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聚焦制度执行加强政治监督。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问题,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完善制度机制,保障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防止出现制度空转和“破窗效应”。对严格执行省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跟进监督,坚决纠正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确保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一体推进“三不”,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确把握新阶段腐败问题的新特征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态势,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忧患的意识和永远在路上的定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一以贯之保持惩腐高压态势。紧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的“两面人”。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官商勾结、勾肩搭背、权钱交易、大肆掠夺资源,攫取巨额利益、充当权力“掮客”的行为,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医疗卫生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形腐败。配合政法机关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有关问题线索,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特别是涉黑涉恶涉私“保护伞”的惩治力度。高度重视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精准细致制定策略,扎实开展追逃防逃追赃工作。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市场主体活力。认真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持续推动执纪执法精准规范。畅通举报渠道,更加注重通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审计、舆情反映以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等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坚持集中管理、集体研判、严格审批、规范流转、精准处置问题线索。综合分析被反映人所在地区和单位政治生态,重点关注危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问题,优先处置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集中力量攻坚,坚决抓紧去存量、有力有效遏增量。审查调查工作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实事求是、证据至上,深化初核工作,确保初核质量,发挥好审理的审核、把关和引领作用,完善案件质量检查抽查制度,确保案件经得起纪律、法律和历史检验。严格办案安全管理,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抓实安全监管,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心态。建立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机制,严守安全底线。

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办案、整改、治理和办案、监督、警示一体贯通机制,严格落实典型案件剖析制度,精准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堵漏洞、补短板,坚持以案明纪释法,有效发挥办案工作治本功能,提升办案综合效果。继续巩固深化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成果,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通过用好忏悔录、摄制警示教育片、协助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督导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案发地区和单位党组织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管理、完善制度,最大限度防止党员干部出问题。

(三)保持恒心韧劲,推动化风成俗,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准确把握纠“四风”和树新风的政治方向,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各种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防止反弹回潮,遏制隐形变异,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持之以恒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各级党组织搞“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坚决整治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耍官威”、搞特权,以及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中梗阻”等问题,精准画像、靶向纠治。严肃查处重大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重大事故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整治无实质意义的变相发文、重复开会,统计报表过多过滥,监督检查考核指标不合理、层层加码、过度留痕以及调研活动打造“经典线路”、“材料依赖”等突出问题,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

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老问题、新表现,通过督查调研、专项治理、明察暗访、查处问责、通报曝光等方式,有的放矢、对症施治。严肃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外出公务期间违规喝酒等隐形变异问题。持续深化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私车公养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杜绝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

突出正面教育引导。开展“八项规定改变你我”系列宣传活动,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深入挖掘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清城的作风故事,宣传忠诚奉献、严于律己的崇高风范。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教家风,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用权。

(四)坚持知重负重,整治突出问题,纵深推进基层正风反腐常态化。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对各镇(街)党(工)委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四不摘”要求、完善返贫预警和帮扶机制、落实惠民富民政策措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产权不明、监管责任不落实以及闲置浪费等问题,着力纠治乡村振兴领域盲目攀比、举债建设、重复建设等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推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着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长治。加大统筹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力度,严厉打击以官护黑、以黑经商、以商养官、亦黑亦“伞”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深化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坚决查处基层执法司法和行业监管人员失职失责、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的问题,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基层正风肃纪反腐力度,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决惩治贪污侵占、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基层“微腐败”,重点查处疫情防控、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公共服务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解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耕地撂荒、骗取医保基金和就业创业培训资金、减税降费政策执行不力等问题。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探索“镇(街)纪(工)委+监督站+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群众监督”“五位一体”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监督,支持指导龙塘镇、石角镇设立片区监督站,依规依法稳妥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主体作用,提升优化“微监督”平台的监督效力。加大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监督力度,探索对集体资产增长较快较多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的提级监督。

)发挥利剑作用,提高巡察质效,扎紧织密上下联动监督网。全面对标党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工作,落实区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巡察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始终保持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紧紧围绕被巡察党组织职责,重点发现和推动解决影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既要注重对面上问题的全面监督,也要注重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了解;既要敢于发现显性问题,也要善于发现隐形问题,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推进实现巡察全覆盖。落实区委巡察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七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坚决完成七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完善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建立巡察进驻前情况通报、巡察阶段情况汇报和巡察反馈问题书面征求意见制度。着力提高巡察发现问题能力。开展换届等重点工作专项巡察,矛盾突出单位提级巡察,情况复杂单位交叉巡察,问题未能摸深查透单位机动巡察、延伸巡察,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强化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健全巡察整改督查机制和评估机制,坚持按20%比例抽查每轮巡察整改情况,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严肃问责,推动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

深入推进巡察上下联动。坚持系统观念,认真落实上级对我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意见,推动巡察向村级延伸,完善巡察监督工作战略格局。强化统筹协调,调动系统资源,上借下力、下借上势,积极探索成果运用、信息共享、力量配置等方面联动的途径和方式,做到有序运转、同频共振。健全完善巡察制度,强化巡察队伍建设,增强巡察力量,加强教育培训,严肃巡察纪律,推进巡察信息化建设。

(六)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把监督融入“十四五”规划实施全过程,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政治引领作用,构建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推动各种监督协调贯通,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统筹推进“四项监督”。强化纪律监督作用。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式,从具体事入手、从细节入手,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健全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坚持实事求是,扎实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格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从源头上净化政治生态。加强和规范谈话函询工作,提高抽查核实比例,严防一谈了之、一函了之。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正确把握政策策略,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轻微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强化监察监督职能。依法加强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压减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执法工作,坚决纠正只审批不监管、只放权不监管,坚决纠正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坚决查处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强化派驻监督效能。加强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针对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审查调查能力较弱等突出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派驻机构有效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真正起到代表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党组织及领导班子的监督作用。建立完善“室组”联动监督、“室组镇(街)”联合办案的制度机制,把各部门的力量调动起来。强化全程参与巡察监督。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巡察工作机制,巡察前通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醒需要关注的重点人、重点事;巡察中加强沟通配合,提供人员支持和政策咨询;巡察后优先办理移交的问题线索,把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内容。

坚持各类党内监督协同联动。充分履行协助职责,促进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构专责监督、党的工作机关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有机结合,特别是加强与组织部门的相互支持和协调配合,在信息、资源、力量、手段、成果等方面共享联动,推动监督由“单兵作战”向“系统集成”转变,有效解决党内监督整合不够、力量分散、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坚持和完善述责述廉工作,探索开展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责任不力,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频发的镇(街)和单位,严肃追究党组织和有关领导干部责任。严格规范问责程序,精准稳妥审慎问责,及时纠正问责不力、滥用问责、不当问责、干预问责等问题。完善被问责和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施办法,压实被问责和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的责任,支持党组织把真心悔错改过、表现优秀且已过处分影响期的党员干部用起来,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坚持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有机贯通。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深化与审计、财会、统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通报情况,提供业务支持,移交问题线索。健全反腐败信息发布机制,密切关注、审慎稳妥处置涉腐舆情,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处置、及时反馈,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

坚持把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认真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加强对“三项改革”成效的检查评估。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对镇(街)纪(工)委(派出监察组)的指导。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贯彻落实宪法、监察法,按照上级监委部署,依法依规、稳妥有效推进区监委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七)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树立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理论武装。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两个维护”上担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必须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位,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刻领悟党的十八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重大历史性成就,深刻体会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自我革命、守护党的初心使命中的重要而独特作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坚守政治本色。加强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作表率,在敢于善于斗争上作表率,在廉洁自律上作表率。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和审查调查组、巡察组临时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建设,要求班子成员讲政治、懂业务、敢担当、善作为,带领队伍干事创业。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机制。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全省纪检监察队伍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基层组织、基础工程、基本能力建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增强业务能力。深化全员培训,区分层级、部门、岗位工作特点开展专题培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夯实专业基础。通过青年论坛、业务讲堂、岗位练兵、实战锻炼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问题线索初核、调查取证、谈话突破、总结提炼等能力,让干部在攻坚克难中提升专业水平。着力优化队伍结构,继续遴选业务骨干到省、市纪委跟班学习,分期分批组织镇(街)纪(工)委干部到区纪委轮训。鼓励探索创新,加强调查研究,把握工作规律。增强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提高斗争本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严防“灯下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根据纪检监察自身权力运行特点,健全内部教育管理监督机制。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和纪检监察机关廉情档案。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相关工作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审查调查措施使用。严格执行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关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及时澄清,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同志们,新时代催人奋进,高质量呼唤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嘱托、接续奋斗,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清城涵养山青水清、气正风清、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加快建设“一地、两区、三城”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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