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纪委对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党工委委员谢煜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谢煜行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公共财产损失。
谢煜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纪委常委会议、区监察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给予谢煜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纪委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