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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机构:清城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2018-3-23 15:02:0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4日至9月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供销合作社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17年10月19日向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迅速部署,抓紧抓实巡察整改任务

市供销社党组对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诚恳接受,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紧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统一思想,及时部署。

市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在反馈会上,党组书记邓志忠就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任务作了表态发言。2017年10月23日,市供销社党组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原汁原味学习反馈意见,认认真真领会整改要求,仔仔细细剖析问题原因,从思想认识、规矩意识、工作作风以及机制建设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2017年10月27日,召开专题整改工作会议,研究审议市社巡察情况整改方案,严格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增强整改落实的主动性和紧迫性,全力纠正,全面改进,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动、有力的措施,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凝聚合力。

市供销社党组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邓志忠同志为组长,其他三位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同时,要求市社领导班子和各有关科室责任人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负其责,真抓严改,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细化任务,落实责任。

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市供销社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实施整改“台账”和落实问题“销号制”,细化任务,落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市供销社党组制订了整改方案,针对15条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分解了整改清单,建立了保障机制,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做到主动认领、对号入座、高效落实。将整改任务分解到项、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工作紧扣节点,有效推进。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市供销社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市社重点工作内容,确保整改落实工作的进度和实效。市社巡察工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办,每周报送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表,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市供销社党组按照突出重点、把握进度、强化跟踪、全面从严的整改要求,定期督查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情况跟踪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对整改落实情况适时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按时保量保质推进。相关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科室严格对照存在问题,逐个深入研究,加快整改推进。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召开专题整改会议4次;修改完善并印发管理制度4项;开展专题调研1次;开展清查违规差旅费报销22笔,涉及金额3750元。

二、立行立改,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围绕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市供销社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整改、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切实把整改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截至目前为止,已完成反馈的3大类15条问题的整改工作,整改完成率达100%。

(一)党的领导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大局意识上政治站位不高,认识度不够,推进清远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缓慢问题。

针对此问题,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敏锐性。党组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以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的形式,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一方面严格执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另一方面经常组织本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党的十九大精神。据统计,2017年10月30日至12月15日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5次,干部职工分散学习两次以上,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得到了提高。二是积极深入基层调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党组成员坚持每季深入基层社和社有企业调研一次以上的制度,研究和破解长期制约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难题。三是努力工作,扎实稳妥推进改革。第一是力促供销社综合改革方案出台。通过积极与市委农办、市委改革办及市委办办文科沟通协调,经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2018年1月21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清远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清发〔2018〕3号)。第二是成立了清远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日常工作。第三是确定了“县基一体化”、整合基层社与乡镇“三农”服务职能、分类推进基层社改造、推动与农民多种形式合作、规范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加快社有企业改革,拓展新的经营服务领域等作为综合改革的工作重点。第四是积极收集中央、省关于综合改革的相关文件和全国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和省内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的典型材料,为我市供销系统综合改革全面铺开做好准备工作。

(二)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

(1)针对制度建设不完善,没有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将“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的规定写入清远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会的议事决策制度》的问题。

针对此问题,市供销社党组通过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党性观念,提升党组工作水平。自整改工作以来,共组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及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会6次;并于2017年11月10日重新修订印发了《市供销社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清供党〔2017〕28号),将“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的规定写入《市供销社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了市社党组科学决策水平工作。

(2)在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会决议事项时,亦存在没有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情况。

针对此情况,市供销社党组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市供销社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方针,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同时,为确保党组会议记录的严肃性、客观性,将“落实会议记录签名制”的规定写入《市供销社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自整改工作以来,市供销社党组会的议事表决均已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和会议记录签名制。

2、党建工作虚化的问题。

存在党组会相关议题会前未告知相关党组成员的情况。

针对此情况,2017年11月10日重新修订印发的《市供销社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清供党〔2017〕28号)文中,明确了党组会事前告知程序的方法方式,即“每次党组会前由人秘科将会议通知(包括时间、地点、议题内容)送达党组成员阅知”并签名存档。自整改工作以来,市供销社党组成员共组织分管科室人员对《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市供销社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等相关文件进行重温学习3次,并重点学习了提交党组会研究事项的程序和相关工作要求。目前,市供销社的党组会议均已严格执行事前告知程序。

3、党建工作淡化的问题。

(1)存在支部党员大会未能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未能每月召开一次的问题。

针对此问题,市社严格执行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的制度。2017年共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14次,支委会12次。

(2)2014年至2016年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干部开展谈话活动记录缺失的问题。

针对此问题,一是于2017年10月25日制定了2017年第四季度党支部书记谈话活动计划表。二是于10月25日制定印发了《清远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党支部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清供党支部〔2017〕1号)。三是开展了党支部书记与党员谈话两轮共35人/次,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密切党员与党组织之间的联系,发挥党员的骨干带头作用

(3)2015年“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未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问题。

针对此问题,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本单位实际,市社党组于2017年11月10日制定了学习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并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了召开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和内容。2017年12月13日,市社召开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组织生活会。

(4)未开展过“六有”党支部创建活动的问题。

针对此问题,市社机关党支部迅速向市直工委了解相关申报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六有”党支部创建活动,通过认真部署,全员齐动,内强素质、外优服务,“六有”创建目标全面实现2017年12月,经市直工委检查验收,市社机关党支部被评为“六有”党支部。

(5)党员活动室的党建工作宣传栏中,将“三会一课”制度中支委会的召开次数错误表述为每季召开一次的问题。

针对此问题,一是重新修改制作了全新的党建工作宣传栏。二是对今后的专栏、墙报等宣传阵地的宣传内容认真校对,避免出错。

(三)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

1、失之于宽

账务制度落实不到位,审核审批把关不严,流于形式,2014年1月—8月,市社个别同志虚列开支,违规报销经费约10万元。

针对此问题,一是责令当事人已于2014年8月13日清退违规报销费用,并做了思想反省和检讨。同时,2017年10月27日,市供销社党组会议又作出了给予当事人责令辞退处理的决定,并报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2017年10月31日正式辞退;二是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重新修订了《清远市供销合作社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清合201743号),由财务科对报销凭证的真实性、报批手续、附件证明等认真审核后才能报账。

2、失之于软

(1)违规发放津补贴:2015年春节以慰问金及加班费的名义,向每名干部职工违规发放3000元资金。

针对此问题,一是市社于2017年6月16日和6月20日分别召开了党组会议和全部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对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作出一周内全额清退款项的纠正措施,指出这一事情是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必须引以为戒。同时市供销社党组强调,今后一定要加强学习,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加大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落实“两个责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对全面从严治党都不松懈,坚决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6月22日,全体干部职工退清全部违规发放资金,合计63000元;二是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核审批程序;三是认真执行市社局等部门联合《转发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与津贴补贴管理的通知》(清人社〔2017〕123)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津补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津补贴。

(2)违规发放购物卡:2014年11月4日,市供销社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经研究,由佳信商场制作购物卡,标准500元/人,费用在市社工会解决,从2015年起执行。

针对此问题,一是开展认真核查,2014年11月4日党组会议决定:“在工会按500元/人发放购物卡”后,因2015年初收到市总工会转发省、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及《补充通知》,通知文件明确规定逢年过节每次慰问标准不得超过300元,为此市社工会并未执行上述党组会议决定。二是加强对工会政策的学习,2017年11月2日下午,市社工会主席侯国杰同志组织工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全国、省、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等系列工会文件政策精神,强调要严格执行上级工会文件精神,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开支工会经费。三是修订市社工会财务管理办法。结合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及《补充通知》要求,市社工会制定《清远市供销合作社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清合工〔2017〕1号)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3)①超范围开支差旅费。在培训费包干的情况下,同时报销差旅费,如个别党组成员于2015年11月21—26日在北京参加培训,在培训费包干的情况下,报销差旅费600元,超范围开支400元。超标准开支差旅费。②2015年6月16-18日,市社个别科级干部在广州出差三天,住宿两晚,开支住宿费1230元,按照每人每天340元的标准,超标准开支550元。

针对此问题,一是对超范围、超标准开支差旅费款项进行清退。10月20日,清退个别党组成员超范围开支差旅费合计800元;10月24日,清退个别科级干部超标准开支差旅费550元;二是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清远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清财行〔2014〕32号)和《关于调整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住宿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清财行〔2016〕19号)文件规定的差旅报销标准,认真审核差旅费报销。三是市社于2016年5月根据我市《关于调整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制订印发了《关于修订差旅补助制度的通知》(清供人函〔2016〕18号),同时于2017年12月11日重新修订了《清远市供销合作社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清合〔2017〕43号),再次重新明确差旅补助标准和范围等;三是举一反三,针对上述存在问题由分管领导组织财统科对2013年4月至2016年12月的所有账册进行全面清查,共清查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3750元并一律予以清退。

3、失之于松

存在使用“白头单”报账情况。2016年5月开支空调清洗费1850元,未使用正式发票,而是使用收据入账。

针对此问题,一是对上述使用白头单情况补开正式发票,2017年10月26日补开1850元空调清洗费正式发票入账;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报账单据,并在重新修订的《清远市供销合作社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清合〔2017〕43号)明确报销一定要提供正规发票,对无正规发票的不予报销;三是举一反三,针对上述存在问题由分管领导组织财统科对2013年4月至2016年12月的所有账册进行全面清查,对仍存在有使用收据(白头单)入账单据的,一律进行补开正式发票入账。

三、举一反三,常抓常管巡察整改成效

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我社整改工作已全面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市委对我社的全面巡察和我社对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整改,进一步加强了我社的工作,压实了“两个责任”,对我社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集体警示教育,敲了警钟、打了警板,党员干部作风有了很大的改变,工作成效有了明显提升,起到了抓早、抓小、抓预防的作用。市社党组在整改落实的同时,更加注重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找出了工作中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执纪不坚决等问题。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解决重点问题带动面上工作开展,解决共性问题化解深层次矛盾制约,切实以这次整改为契机,将整改实践的有效举措及时上升为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内部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虽然整改工作已取得一些成效,但离市委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需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一)坚持常抓不懈,进一步推动任务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围绕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效长效化的目标,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办,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对整改中新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绝不敷衍。

(二)坚持从严治党,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市社党组真正扛起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行使“监督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亲力亲为,抓班子、带队伍;党组成员坚持“一岗双责”,认真主动地抓好分管科室、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坚持正风肃纪,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巡察工作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省、市委工作要求,持续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切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忠诚、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勇于担当。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大“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坚决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加强公务接待、资金管理、干部任用等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庸懒散拖”整治行动,切实提高服务意识,让群众看到作风持续转变的成效。

(四)坚持巩固提升,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强化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促进我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别要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强化倒查制度,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瞄准腐败易发多发风险点,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部位,推进制度创新,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让权力规范运行,努力营造供销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下一步我们要继续紧盯自身的问题,坚持整改不放松,抓紧抓实抓兑现,工作中进一步增强“两个责任”,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问题导向,敢于顶真碰硬,增强“四个意识”,注重自身建设,注重长效管理,推动新常态,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态度坚定,措施有力,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抓好我社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各项工作,为清远的供销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纪律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63—3375298;邮政信箱:清远市人民二路19号市机关办公楼5号楼710;邮政编码:511518;电子邮箱:qy-gxs@163.com。

中共清远市供销合作社党组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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