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巡视巡察 > 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 整改 > 正文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

来源:   发布机构:清城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2019-2-3 15:52:00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7日至6月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8月9日,巡察组向区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区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在反馈会上,党组书记陈英杰不折不扣地就完成整改任务作了表态发言,态度端正,照单全收,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一是8月13日,区供销社党组及时召开党组(班子)会议,原汁原味学习反馈意见,认认真真领会整改要求;二是及时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二)及时部署,确保整改落实

一是9月5日,召开专题整改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区供销社巡察情况整改方案,要求各股室、各责任人要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增强整改落实的主动性和紧迫性,全面改进,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动、有力的措施,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是9月11日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认真剖析问题原因,从思想认识、规矩意识、工作作风以及机制建设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

(三)细化任务,制定整改方案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区供销社党组坚持问题导向,逐条将任务细化,落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区供销社党组制定了整改方案,针对10项问题制订了具体整改措施,分解成整改清单,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分解到项、责任到人,使整改工作紧扣问题清单,确保有效推进和落实。

  截至2018年10月8日,制定和完善制度3项,制定整改措施31条;共有10项问题,已完成问题整改9项,整改完成率达90%,正在整改1项,列为长期坚持9项。

 二、整改情况

(一)对党的领导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一是党组、班子会议研究需表决性的问题时,均由分管该项工作的班子成员提出议题内容及相关建议意见,“一把手”按规定最后才综合并发表个人意见。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清城区供销合作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并在会前邀请联系本单位的区纪委第一派出纪检组参会监督,会后将会议纪要报送区纪委第一派出纪检组,同时每月将本单位上月“三重一大”事项情况报表报区纪委第一派出纪检组。三是做到对于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均由党组(扩大)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规范了会议记录,一是党组、班子的会议记录由分管领导负责,关于“三重一大”的会议记录则由人秘股负责;二是做好决策过程记录,及时、认真、详细记录与会人员的发言、表态意见以及集体决议情况,真正做到各种会议记录能够如实反映会议研究全过程。

   (二)对党的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对教育引导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以党组书记这“关键少数”为重点,发挥带头、示范、引领的作用,区供销社党组领导班子分别于8月6日、8月9日、9月5日和9月25日带头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文件共9篇,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领作用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按照制定的《2018年清城区供销合作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2018年区供销社党支部开展理论学习计划》,党组书记分别于8月9日、8月14日、9月5日和9月25日带头讲党课4次,带头做好个人学习笔记,以及自学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讲话精神并记录自学笔记二是亲自撰写心得体会,切实符合区供销社工作实际,没有出现由他人代写、网上抄袭的情况三是由党支部对所有党员的学习心得、笔记本定期检查督促,做好把关工作四是由“一把手”于9月6日对党组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做好提醒教育工作。

3. 对党建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建阵地建设薄弱,党务信息公开不够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办公场所,在区供销社党组书记办公室增设了党建相关制度、内容上墙,规范做好党务信息公开,积极利用“区供销社工作学习微信群”网络宣传平台进行宣传

(2)关于领导党支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切实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组成员按“一岗双责”的要求,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把工作做细做实,于8月份建立了《清城区供销社基层社党员管理台账》,规范了基层社党员管理,对党员做到充分了解。

(3)关于人员招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状态:整改中,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区供销社在2018年5月巡察进驻后,已停止了基层社聘用人员招聘。区供销社党组主动联系区人社局,2018年6月28日发函区人社局《关于要求明确我社下属基层社人员招聘法的函》。目前,区人社局新实施方案已出台区供销社党组正积极与区人社局对接,待区人社局回复后,将参照区人社局新出台的实施方案要求,规范日后基层社人员的招聘工作,计划于2018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做好报备工作。

(三)对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4.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区供销社党组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分管纪检监督职责工作的党组成员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一是9月3日9月25日分别由党组带头学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学习《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清委办发电子20157号)《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城区委办20173号)规定,重新制定了《清城区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清城合201812《清城区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托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清城合201815);二是分管财务班子成员杜绝“老好人”思想,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城区委办20173号)《清城区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清城合201812《清城区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托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清城合201815规定审批使用经费,做到公务接待必须有公务接待函,同时加强对托管中心管理,严格按区委区府办公务接待要求执行,严格把关和控制基层社餐费开支三是分管基层社工作的班子成员分别于9月29日、10月8日就该责任认识与各基层社主任逐一进行了谈心谈话共6人次,加强了责任意识。

5. 党组对企业重大投资活动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责令源潭供销社立刻停止购买理财产品,并分别于2018年6月4日、7月10日、7月17日办理赎回(收回)手续二是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并在会前报告邀请区纪委第一派出纪检组参会监督,会后报送会议情况的内控机制,涉及重大金额向有关部门或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

6. 对作风建设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纪律教育抓得不严不实,存在“庸懒散”现象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抓严抓实政治、组织、工作等各方面纪律,坚决克服纪律松散现象。已于8月17日制定并实施了《2018年清城区供销社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各项纪律教育学习,一是通过9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以案说法、剖析典型教育二是9月14日党组(班子)成员参加了由区组织的参观清远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的系列教育活动和清远国际会展中心南展厅举办的“高举旗帜不忘初心、正风反腐砥砺前行”警示教育专题图片展,增强了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

(2)关于区供销社社有资产托管中心的干部职工纪律意识淡薄,经常迟到早退,随意请假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抓严抓实纪律。一是利用纪律教育月,在9月25日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党组书记重点强调纪律问题二是加强对托管中心(基层社)人员集中办公管理,解决了飞来峡供销社的办公场所问题;三是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加强全体人员考勤管理,严格实施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优的指标之一四是在89月期间,由党组随时对托管中心的纪律进行暗访督查,并禁止无特殊情况随意请假有效杜绝了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

(四)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7.对抓早抓小工作不够重视,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提醒谈话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市委办关于印发<清远市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二是谈话提醒结合各自工作和学习实际,发现谈话提醒对象存在问题要及时提醒和指出,为使谈话内容做得更有针对性、实效性,根据不同的谈话对象,做好谈心谈话的前期工作,制定了《清城区供销社开展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计划》,做到每月按计划开展工作,并于9月4日前完成,确保谈话效果做到有提醒有改进三是按照区党廉办要求及时上报约谈计划和谈话记录

(2)关于提醒谈话的佐证材料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做好谈话提醒的规范记录,安排了人秘股专人负责记录,对笔录中涉及的谈话人、被谈话人及记录人均进行书面签字确认,由人秘股收集谈话提醒佐证材料,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并及时向区党廉办报送了谈心谈话报表。通过开展谈话提醒工作,不断强化自身和下属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8. 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同意基层社银行结算账户外借个人使用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由党组带头,9月3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新制定的《清城区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清城合201812《清城区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托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清城合201815,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对业务的培训学习,依规依法执行财经制度二是立行立改,区供销社党组及时责令洲心供销社整改,洲心供销社已于2018年5月25日将押金退还门市部负责人三是通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深剖问题原因,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不允许基层社银行结算账户外借个人使用,并由区社党组书记于9月6日分别对托管中心副主任、洲心供销社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

   (2)关于固定资产未登记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新制定了《清城区供销合作社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清城合201813);二是9月30日组织各股室、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三是由托管中心对2014年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核查,并将2014年购买的保险柜、台式电脑重新入账登记,并规范了对新购置固定资产登记入账监督管理,设立相关台账。

(3)关于公务消费没有刷公务卡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由党组班子带头,于10月8组织各股室、财务人员学习了《关于区直预算单位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的补充通知》(城财库2013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卡安全管理的通知》(城财库20142号)由财务股积极区财政沟通,已从5月份开始,我社公务消费严格按区财政上述规定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

(4)关于除政府采购外,购买物品全部没有附上购物清单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已严格按照新制定的《清城区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清城合201812《清城区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托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清城合201815要求,由财务股严格把关,所有购买物品必须附上购物清单。

9. 对区供销社支出费用转嫁到基层供销社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区供销社开展工会活动支出转嫁到基层供销社列支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新制定的《清城区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清城合201812《清城区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托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清城合201815,区社机关、基层社工会经费由财会按规定计提,并缴入系统工会帐户。系统工会经费由系统工会按规定收缴和规范使用,禁止将工会活动的费用转嫁或直接在基层供销社中列支,发生增补经费时由系统工会向区社申报,财会按决定执行。

(2)关于1名政府聘员享受年薪制以外的福利待遇,在基层供销社列支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已于8月份作出停止发放整改通知,并从9月份起停止在基层供销社列支,在基层社列支的款项已由区供销社划转回给基层社二是政府聘员享受年薪制以外福利待遇问题,已于8月份岗位补贴作出停止发放整改通知,对已发放的2017年度岗位补贴作清退回区供销社账户处理;同时对2018年岗位补贴再作清退回区供销社账户处理今后,区供销社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以及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区人社〔2018〕107号)贯彻执行。

10. 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公款吃喝并将费用转嫁到基层供销社或下属企业报销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停止无公函公务接待,禁止将费用转嫁到基层社或下属企业,并于9月25日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上级通报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真正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加以警觉,增强拒腐防变意识。严格按照新制定的《清城区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清城区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托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不得违规公款吃喝或将费用转嫁到基层供销社或下属企业报销。

(2)关于违规公务接待。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无公函、有公函无清单等违规接待现象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城区委办20173号)规定,规范了公务接待,杜绝无公函、有公函无清单等违规接待现象。

(3)关于公款购买高档烟酒送礼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禁令,通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剖问题原因,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公款购买高档烟酒送礼。

(4)关于违规发放购物卡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通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剖问题原因,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违规发放购物卡。发放购物卡金额核实到具体人员名单的全部作出清退处理,按原渠道退回区供销社账户

(5)关于虚套资金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通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剖问题原因,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虚套资金发放津补贴。2014年1月,以召开会议培训等名义,虚开发票并以餐饮发票、汽油发票入账,虚列费用支出,套取资金用于违规向职工发放补贴对上述核实并发放到个人作出退缴整改。目前,已按原渠道分别退回区供销社和基层社账户,并已清退处理完毕

(6)关于违规发放加班费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通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剖问题原因,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违规发放加班费。2014年,以加班的名义向8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发放补贴2笔,已按核实名单作出退缴整改,目前,已按原渠道退回区供销社账户,并已清退处理完毕

三、整改成果运用

前,区供销社党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还需着眼长远、常抓不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举一反三,确保区供销社党组今后的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一)强化政治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一是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内涵实质,增强“四个意识”。 二是提高区供销社党员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特别是要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提高思想理论水平。

(二)压实责任,从严治党。一是发挥区供销社党组的带头、示范和引领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实到对每个党员的严格教育管理上。二是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担子扛起来,从严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制度治党、依规管党的水平。加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运用新制定的各项制度,认真清理“三重一大”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把从严治党的责任贯彻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

(三)坚持正风肃纪常抓不懈。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持续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切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忠诚、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勇于担当。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大“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坚决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深入开展“正风”行动,抓早抓小,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让群众看到作风持续转变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3-3332795;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清城区供销合作社,邮政编码:511500;电子邮箱:qcqgxs@126.com.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供销合作社党组(代章)

                       2018年10月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