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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机构:清城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2020-7-31 14:51:00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620日至726日,区委第巡察组对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办公室进行了巡察,20199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委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区委办始终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整改工作落实,以高度统一的思想、行动和步调,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区委办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在2019年9月12日的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上,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陈少聪明确表态,区委办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逐条逐项、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三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在2019年9月12日,陈少聪同志又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区委办班子会议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门的研究部署。2019年9月18日区委办专门召开了办公室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研究部署,并督促办公室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2019年10月1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巩固办公室班子成员以及党员干部抓好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巡察整改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区委办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必须全面加强区委办班子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了区委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陈少聪同志亲自担任区委办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头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亲自主持制定区委办整改落实方案,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带头亲力亲为抓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自区委巡察反馈以来,陈少聪同志先后主持召开6次班子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示范带动区委办各室组、各党员干部自觉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以严实深细的作风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细化任务分工,周密部署高质量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照区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4个方面15个具体整改问题,从严从实制定了《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巡察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巡察反馈意见“三清单”》等,列出了问题清单,针对每个问题都对应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由区委办班子成员根据分工牵头负责,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有力确保整改具体到事、责任落实到人。同时,从相关室组抽调骨干人员充实到整改办,专门负责巡察整改的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促检查等工作,分类建立整改工作台账,专门建立“一周一报”制度,经常与相关室组联动对接,每周对整改落实情况滚动梳理,先后召开4次区委办整改落实办会议、定期不定期召开区委办整改落实办正副主任会议研究部署,有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四)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始终注重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陈少聪经常亲自过问整改落实情况,各牵头班子成员也就牵头负责工作经常研究、及时督查督办,并由整改办牵头,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定期梳理对账,落实销号制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工作成效。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对办公室相关室组负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及时向领导班子反馈情况,督促相关室组按照既定的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压力传导效应,有力确保各项整改责任、工作和任务落实到位。

二、紧盯问题措施,坚决履责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

(一)关于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标准不高问题

区委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

1.对“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到位,示范引领作用未凸显”问题的整改。

1)针对研究部署不深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组织召开班子会议,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室组负责人抓具体落实的责任落实机制。同时,专题传达学习意识形态有关文件精神,深入研究、精心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注重督查落实,持续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二是组织集中学习研讨。共组织开展了18次专题学习研讨,集体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内容,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全面提升各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先学一步做示范。三是加强领学引领。通过党支部会议上的领学及发言,带动党员干部参与学习成果交流,达到示范引领的目的。先后召开会议6次,班子成员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紧密结合职责和工作实际,18人次分别就18个专题作了重点发言,19名党员同志分别作交流发言。

2)针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力度不强一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2018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未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个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的班子成员,专门进行了提醒。同时明确要求区委办班子成员今后必须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此外,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是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对照党章党规查摆问题的一项内容进行查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二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班子成员自觉报告了2019年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情况。三是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了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增强当前复杂国际形势下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正确导向,增强阵地意识。2019年11月召开了党支部会议,对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督促办公室的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用足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积极主动加强个人学习,用坚定的政治立场占领、站稳意识形态主阵地。

2.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表率作用体现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时制定印发了《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办公室班子会议制度》等决策制度,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切实提高“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力。二是强化思想认识,组织班子成员进一步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相关文件规定及具体要求的深入学习,更加准确把握“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推进“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进一步健全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每月准时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上交“三重一大”报表,自觉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不断提升区委办班子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充分体现并发挥班子表率作用。

(二)关于“党的建设有所弱化,模范引领意识不强”问题

区委办认真抓好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从严从实开展组织生活,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规范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组织建设基础。

3.对“‘三会一课’制度修订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区委办废止原区委区府办党总支部制定的《党员“三会一课”制度》,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重新制定印发《清远市清城区委办公室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确保相关规章制度与党章党规的规定完全一致。

4.对“个别党员干部学习活动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区委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加强全体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严肃学习教育活动的纪律,及时提醒党员干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和记录。2019年10月31日,对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记录组织开展检查抽查,督促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养成良好学习风气,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坚决抵制形式主义,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5.对“组织生活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1)针对班子成员会前谈心谈话范围不够广泛。区委办在召开巡察整改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督促教育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带头,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规范开展好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制定谈话计划,适时与谈话对象开展谈心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尤其是与党员代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做到“四必谈”,即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室组负责人必谈、班子成员与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

2)针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力度不强。一是在召开巡察整改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提醒班子成员在会前进行充分沟通,尤其是主要领导带头更加从严从实地开展组织生活,在民主生活会上动真碰硬、真刀真枪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班子成员重点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党风廉政等方面强化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力度,真正做到触及思想、触及灵魂、红脸出汗,切实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6.对“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组织换届超期。一是深刻查摆剖析原区委区府办党总支部委员会及其所属党支部委员会换届超期的原因,确保今后党支部委员会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期限进行换届选举。二是组织各党小组长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的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夯实党的组织建设基础。

2)针对候选人提名不规范。一是作出深刻查摆剖析,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今后将通过规范选举程序、投票方式及候选人举荐等措施,进一步完善选举方法,确保严格按照组织规定落实党支部选举流程。二组织党支部支委、各党小组长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要求,切实加强对党组织规范运行的监督管理。

7.对“发展党员程序违规”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的存在问题,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落实措施,进一步严格党员标准、规范发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二是切实规范发展党员的程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大力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确保今后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发展党员。三是组织各党小组长专题学习《基层党务工作使用手册》,确保党小组长都掌握发展党员的基本流程。

(三)关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财务监管存在漏洞”问题

区委办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动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财务人员管理,降低廉洁从政风险。

8.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对2019年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自查自纠。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管理,重点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并与财务人员专门进行了一次谈话及提醒。三是积极参加区财政局举办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班,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9.对“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操作规范及会计科目设置等相关知识。二是积极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室沟通协调,科学合理设置会计科目,并进行明细核算。启用新的账套软件,科学合理设置会计科目,增设辅助核算。三是全面检查2019年会计科目设置情况,做到规范、科学会计核算。

10.关于“发票单位名称与核算单位不符”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原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并及时予以调整岗位处理。二是及时补充财务专业人员,已调入专业对口的人员从事相关工作。三是积极参加区财政局举办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11.关于“支出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核查2015年至2019年区委办相关账目手续情况,切实做好查漏补缺工作,进一步整理相关文件、方案、银行转账单等,并加附到帐套上。二是核查2015年至2019年区委办核算聘员人员工资、计生奖等支出情况,并按要求完善有关手续。三是积极参加区财政局举办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四是严格按区委办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报销支出,严把单据审核关,切实加大“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力度。

12.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参加区财政局举办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加强与区财政局采购办的沟通协调,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二是核查2019年区委办合同签订情况,并邀请了区审计局专家授课,增强专业知识,规范合同签订。三是对于新采购的事项,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存档等环节。

关于“廉政建设有所松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彻底”问题

区委办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提高“三公”经费支出审核力度,杜绝违规支出问题发生;认真排查和纠正违规报销创文误餐费问题,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13.对“使用普通收据入账报销”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区委办及区委办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要求按程序规范做好单据审核审批等环节,严格使用正式发票报销入账。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监督、规范入账报销等程序,从一把手到分管领导,从室组负责人到经手人,层层传导压力,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党员干部。

14.对“存在无公函接待问题”问题的整改

区委办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无公函接待情况。经核查,2019年以来区委办不存在无公函接待问题。

15.对“未及时清退创文误餐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核查区委办创文误餐费情况,并于2019年12月6日全部清退。二是组织各室组负责人学习《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相关规定,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3-3939034;电子邮箱:qc3939034@163.com;邮政信箱: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澜水新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905室(信封请注明对区委办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11500。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办公室   

                                                                               2020年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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