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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

来源:   发布机构:清城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2019-2-3 15:43:00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315日至427日,区委第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813日,巡察组向我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领会,统一思想认识。8月13日巡察反馈会后,我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以坚决的态度逐抓好整改落实,真抓真改、立行立改,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切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我局党组迅速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张青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股室、各部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的区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多次召开会议逐条研究讨论整改措施,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成员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带头整改,切实担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统筹推进,确保整改任务按时高质完成。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区民政局党组紧紧围绕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清城区民政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清城区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三个清单”》,针对巡察提出的四个方面12项问题,确定了46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号督办、销号式管理”的工作机制,逐条抓好整改落实。

(四)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区民政党组领导班子通过集中学习及自学的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学习成果,筑牢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民政工作,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五)建章立制,确保整改实效。一是在8月30日,召开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民政局党组班子成员对照具体问题,逐条认真查摆,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制定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修改了《清城区民政局管理制度(2018年版)》之《财务管理制度》《饭堂管理制度》及《接待制度》,制定了《清城区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了《清城区婚姻家庭建设协会财务管理制度》,《清城区福利院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制度印发了《关于开展清城区民政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等谈话提醒活动的通知》(城区民字〔2018〕14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谈话。

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我党组主要存在个方面12项问题截至2018年1015日,制定和完善5项规制度,制定整改措施46条,已完成问题整改10项,整改完成率达83,正在整改2项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党的领导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贯彻落实低保政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张青与飞来峡分管民政的领导进行谈话,区民政局副局长杨伟光与救灾救济股相关同志谈话,区民政局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股股长谭文海与飞来峡民政办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高政治站位及思想认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二是马上核实不符合低保条件仍享受低保待遇5户情况,其中石角镇有3户、飞来峡镇有2户,经核查已于2018年5月退保;三是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区民政局督促各街镇(场)全力核查在册低保对象,每半年到各街、镇(场)抽查30%在册当年新增低保对象,依照政策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四是关于低保户档案缺失问题,下发整改函到飞来峡镇民政办马上整改,并于9月25日将整改情况报区民政局;针对低保档案缺失问题将整改延伸到各街镇,要求各街镇核查在册低保对象档案,查漏补缺,完善相关档案资料;五是民政局每半年组织救灾救济股到各街、镇(场)检查指导工作。

2.对贯彻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石角镇立行立改,石角镇投入整改资金改善居住卫生环境,完善消防设备设施,加装简易喷淋和独立烟感装置;改善软件,对厨房餐厅等场所进行升级改造,并根据老人的需求,提升服务质量;二是为加强整改我区养老机构日常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区民政局在清城区福利院会议室召开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工作现场会,要求各街、镇敬老院在敬老院管理、服务上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做好安全、服务各方面工作;三是8月30日下拨各街镇敬老院2018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要求各街镇提高集中供养能力及管理服务水平;四是完善敬老院管理制度,每半年督促检查指导街镇敬老院,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压实街、镇主体责任。

(二)对党的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3.对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张青与区福利院党支部书记邓国坚开展提醒谈话,要求福利院党支部立行立改;二是强化区民政局党总支部内部建设,印发了《关于建立党总支委员会分工联系下属党支部工作机制的通知》,将各总支委责任分工落实到个人,加强党总支部对各支部的指导。整理印发了《区民政局党建工作制度汇编(2018年)》,分别从党组工作规则、党支部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三大方面规范,以加强支部班子建设,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区福利院党支部制定《清城区福利院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清城区福利院党支部2018年“三会一课”工作计划》,在8月17日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邓国坚同志为党员上党课;四是在区民政局会议室及区福利院制作党务公开栏,督促各支部实行党务公开;五是区民政局党总支委员近期已列席了各支部学习会议,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4.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9月17日召开区民政局党组班子会,学习《关于印发<清城区纪委派出纪检组对“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城区纪发〔2018〕12号)文件精神;二是制定《清城区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行为。9月17日,党组(班子)成员进行了学习。会上,主要领导表态坚持贯彻执行“末位表态发言”;三是制定《清城区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四是设立清城区民政局“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簿,规范如实记录班子成员的表态发言,已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五是截至9月30日,区民政局集体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邀请派出纪检组参会2次(分别是8月30日区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17日区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会)。

5.对干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中。

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形式予以整改,目前混岗人数已从21人减至11人;一是立行立改,对编安置(已完成)。5月,调整工作岗位4人;9月至10月,调整工作岗位10人。其中原行政编制在下属单位任职3人全部整改完毕;原借用下属单位在机关任职13人减至8人;原事业单位交叉任职5人减至3人;事业单位一把手混岗任职从5个减至2个。事业单位一把手长期未轮岗单位从4个减至1个;二是以人岗相适为原则,结合机构改革、人员退休补充等理顺区福利院、区双拥站、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人员编制或岗位,以上人员调整到位后,混岗人数已从11人减至8人。原事业单位交叉任职、事业单位一把手、事业单位一把手长期未轮岗等问题计划2019年12月全部整改完毕。三是逐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规范干部管理(长期坚持)。由于行政编制的严重不足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关于下属单位到机关任职问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争取缓和解决:(1)加强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2)向区编委递交了《关于请求增加公务员编制的请示》,争取增加公务员编制,解决人少事多的矛盾;(3)通过机构改革及退休人员补充人员,逐步统筹解决。

6.对人员招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中。

整改措施:民政部门工作点多面广,服务对象特殊,按在编人员数量,无法维持正常运作。由于人员招聘缺乏规范意识,尚未完善招聘手续。为此,我局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对临聘人员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一是在今后的人员招聘管理中严格贯彻执行《清远市清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以及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城区人社〔2018〕107号);二是积极请示汇报,做好沟通工作。我局向区政府提交了关于将区福利院后勤服务类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请示,向区人社递交了《关于请求补办民政机构临聘人员备案手续的函》《清城区福利院聘用临工的情况说明》,请求考虑民政工作实际困难以及历史因素同意我局为上述人员补办手续,以保障民政对象的服务,现正待区政府及区人社局批复后理顺相关报备手续。

    (三)对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7.对抓早抓小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9月17日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学习《清远市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并认真贯彻执行;二是印发了《关于开展清城区民政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等谈话提醒活动的通知》(城区民字〔2018〕14号),并在9月17日组织党组(班子)成员进行学习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谈话;三是制定《清城区民政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等谈话提醒活动计划》,规范谈话记录,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日常谈话工作及归档整理工作。今年1月至9月共进行谈话22人次;四是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提醒谈话,如结合巡察整改要求,局主要领导分别对福利院党支部书记、局分管财务领导及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制定整改清单,进行跟踪整改落实,确保谈话取得效果。

8.对财务监管缺失,好人主义盛行。报账审核把关不严,对公务接待、购置食品、办公用品等开支缺乏约束监督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在9月6日上午,由局主要领导对管财的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分别进行提醒谈话,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要求明晰纪律和责任;二是在9月6日下午,由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财务人员会议,集体讨论,重新修改完善《清城区民政局管理制度(2018年版)》之《财务管理制度》及《接待制度》:规范签批报支程序,堵塞漏洞明确规范“三公”经费使用,公务接待做到有公函、有清单;实行一事一结制度。要求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三单”)包括原始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或邀请函和接待清单。“三单”不齐全或者内容不一致的,财务不得报销;加强财务收支集体决策,有关开支2000元以上,实行请款制度,由党组(班子)集体研究决定。9月17日,经局党组(班子)会讨论修改定稿;三是9月21日,在党员大会上讲解、征求党员干部意见。9月30日正式印发《清城区民政局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版)》,促使全体干部职工明规矩知制度,互相提醒监督。此外,日常工作中组织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和法规学习,规范财务行为,严格账目管理。

(四)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对管财领导和财务人员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要求管财领导和财务人员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制定了《清城区民政局财务学习计划》,在日常工作中组织财务人员加强《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法律法规汇编》等相关财务法规学习,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依法完善账目处理细节。

9.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关于“公款购买高档酒水、违规在高档场所消费、公款购买购物卡送礼、超范围发放奖金”问题,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对经办人员及财务人员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并严肃批评,责令其深刻反省;在《清城区民政局管理制度》中增加条款,明令严禁公款购买高档酒水,严禁在高档场所消费,严禁以公款赠送买购物卡,一经发现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组织清退超范围发放的奖金。8月25日前,超范围发放的奖金已全额退回原发放单位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账户。

10.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针对“物业管理费用收款收据直接入账”“购物有发票无清单”等问题,立行立改,要求所有票据以发票报销,明确发票管理和清单管理制度;区民政局、区福利院基本户利息已经在8月23日通过非税收入系统上缴区财政。

11.对规避监督,把相关费用转嫁到下属单位列支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专款专用。从2018年起不再分摊公用经费和饭堂费用,统一以后勤经费保障,不足部分申请财政资金和调整个人伙食负担比例解决(早餐提高1元,午餐提高2元),以适应实际财务收支情况

12.对转移公用经费到社会团体随意开支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长期坚持,坚决杜绝转移公用经费;二是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及财务人员学习《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法律法规汇编》等相关财务法规;三是指导区婚姻家庭建设协会建立了《清城区婚姻家庭建设协会财务管理制度》,严明纪律,细化监督,做到以制度管人,坚决杜绝随意开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政治整改的正确方向。要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和全区民政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的要求,真正把“四个意识”根植内心、付诸行动、见诸成效,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带头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高标准、严要求结合巡察整改落实民政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各项整改要求,以巡察组所指出的问题为导向脚踏实地的把工作做细,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标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成员要严格遵循领导班子组织生活制度,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党性观念、服务意识、团结意识。

(三)巩固提升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落实和民政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整改落实促进民政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3-3391050;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名都13号楼二楼清城区民政局210室,邮政编码:511500;电子邮箱qcmz001@163.com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党组(代章)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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