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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机构:清城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2020-7-29 14:37:00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4月8日至5月20日,区委第巡察组对中共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79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

巡察反馈会结束后,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展鹏立即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要求党组成员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主动认领责任,带头抓好整改;要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有序推进巡察整改落实

局党组带头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并建立巡察整改周报制度。2019年7月15日,局党组印发了《中共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意见,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压紧压实整改责任。7月25日,局党组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整改的责任担当。党组班子成员一一认领问题清单,深刻剖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下定决心坚决整改。7月9日以来,先后组织召开4次局党组会议、1次局党组会议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坚持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分析原因,从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层面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强化整改标本兼治作用。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既整改解决好具体问题,又系统解决好与之相关联的其他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着眼长远完善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推进教育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政治领导和组织保证。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机关共制定和修订21项规章制度。

二、紧盯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真改实改,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对照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主要问题,区教育局党组梳理成15个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领导、责任清单和整改措施,逐条逐项强力推进整改落实,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是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党组会议,规范了党组会议记录。二是2019年8月21日印发了《中共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党组议事规则》。三是完善《清城区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经局班子研究决定,我局拟将清城区教育印刷厂移交区公资中心管理。现正积极与区公资中心进行沟通,就印刷厂移交事宜征求区公资中心意见,并就印刷厂移交公资中心管理事宜报请区政府,待区政府批复。期间,我局加强对教师进修学校和印刷厂的监督管理。一是2019年7月23日,我局约谈了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要求教师进修学校加强对印刷厂的监督管理;8月8日,教师进修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清城区教育印刷厂财务管理的通知》,严格规定审批权限、报支范围、接待标准;二是2019年8月1日,我局约谈了教育印刷厂厂长,要求印刷厂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8月6日,教育印刷厂制定《清城区教育印刷厂财务管理制度》《清城区教育印刷厂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并已报区教育局备案;三是加强检查力度,我局将每年对印刷厂进行财务检查;四是根据《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清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清城机编办发201961号)文件精神,撤销清远市清城区教师进修学校;2020年1月21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为规范清城区教育印刷厂管理,会议决定,将清城区教育印刷厂由清城区教师进修学校移交至清城区第一幼儿园管理。

3.对完善基层工会经费保障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2019年7月10日至12日,安排1人参加了区总工会组织的清城区基层工会干部培训班,并于7月18日再次组织工会委员学习《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重要文件,使工会委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核准了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全部职工人数及工资总额,并根据《工会法》《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计算出基层工会每年所需工会经费。三是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文件,我局向区政府提交了《关于请求解决我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工会经费的请示》,于2019年10月14日收到区财政局复函,明确相关事项资金建议按原渠道解决

(二)关于党的建设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突出的问题

4.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出台《清城区教育局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二是局党组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了2019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会,研判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形势。三是7月17日,我局召开清城区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育工作总结暨新学年工作布置会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期工作总结、年度工作计划当中。四是出台《清城区教育局党组意识形态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局意识形态工作。

5.对新媒体建设及舆情管控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新媒体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审核制度,由办公室工作人员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台账,相关工作台账记录清晰。二是按上级要求,依程序关停了“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清城区教育局”官方微博,我局已无独立运营的新媒体平台。三是局出台《清城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预防校园欺凌排查和治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全有序、和谐稳定。学校在2019年7月12日前成立学生法援工作小组,负责校内开展法治宣传、法治教育、法律咨询等日常服务,让学生知法懂法,从源头上防止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

6.对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相关党支部已严格按照程序改建为党总支,相关党支部已严格按照程序设立了党的支部委员会局机关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各学校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教育活动,并结合日常检查、直属学校党务工作干部会议和年终党建考核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和落实。在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学校开学检查工作中,我局对直属25个党支部进行了全面检查。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7.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压力传导方面。1)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清城区教育系统师德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暑假前用时2天,组织本校教师进行师德师风专题培训学习,全区共有5860名教职工参加本单位的师德师风专题培训学习。同时利用暑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一系列重要论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我局共收集教师学习心得56份。2)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预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为及早做好预防工作,我局监察室充分利用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微信工作群发出温馨提示,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和教师严格遵守机关纪律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是在督促学校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面。1)制定方案,于2019年7月8日印发了《关于规范完善学生资助档案资料的通知》,明确完善学生资助档案资料要求。(2)督促学校与建档立卡补助对象的所在扶贫办沟通,完善证明材料。(3)抽检部分学校的资助档案资料,在9月2日印发了《关于抽检资助档案资料的情况小结》。

三是在对学校资金收支监管方面。1)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办法、规范津补贴发放、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整理汇编,将文件汇编发至各公办学校,要求各学校认真学习文件汇编的内容,同时要求对照检查完善学校财务制度。(2)2019年8月28日召开清城区教育系统财务工作培训会议,学习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财务知识。(3)9月2日印发了《关于开展财务管理制度专题学习的通知》,要求各学校加强对相关文件的学习4)责令有关学校清退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

8.对监督力量薄弱,对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加强监察力量方面。1)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局监察室专职工作人员由原来3人增加到5人,区直学校(幼儿园)指定一名行政专干负责学校的内部监督。2)将我局一名公务员编制的同志调整到局监察室任职副主任。3)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加强对监察队伍人员的理论业务学习。2019年7月28日至8月2日,8月4日至9日分两批组织监察室4人参加区纪检监察系统“锤炼党性 坚定理想信念”培训班学习;8月30日,组织监察室4人参加清城区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学习。二是在驻点联系工作及加强内审工作方面。1)印发《关于调整联系街(镇)、学校(幼儿园)工作的局机关领导、干部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区教育局对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驻点联系工作制度。(2)制定了《清远市清城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范》,配齐审计人员,从配备1名专职、10名兼职内审人员增加至2名专职、20名兼职内审人员,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印发了《关于成立清城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和清城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小组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内审机构;2019年10月开始对相关学校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促进了学校财务工作逐步规范化。

9.对重要职责履行缺位,机构人员配备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9月6日,我局印发《关于成立清城区教育系统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清城区教育系统行政执法领导小组。二是配强行政执法队伍。我局的执法队伍由原来的7人增加至20人。在7月26日,我局8名干部参加了区司法局举办的依法行政业务培训班。7月30日,我局组织了10名干部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目前,6名干部正积极申领广东省行政执法证,进一步加强我局执法队伍建设。三是成立三个执法小组。在区教育系统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三个执法小组,分别是:行政执法幼教工作小组、行政执法校外培训机构工作小组、行政执法义务教育阶段工作小组。四是加强对公、民办学校的检查与执法。7月12日起,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每周均到我区的各公、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文化类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办学情况检查。到目前为止,共检查了全区100所中小学校及9所民办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对1所民办学校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规范各校办学行为,切实保证我区民办教育依法办学。

(四)关于对机关岗位人员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0.对机关岗位人员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制定和印发《清城区教育系统借调人员审批制度》,建立借调人员名册台账,逐步消化借调人员,只减不增,对借调时间较长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目前,通过自然减员、调整回学校、调动等,我局借调的教师由原来的42人减至23人。

(五)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的问题

11.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落实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方面。针对2018年存在问题,认真彻底做好2019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重新调整清城区教育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建设。(2)制定《清城区教育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确保局机关干部权力行使正确、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规范和干部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实效性。(3)完善局机关各股室廉政风险防范流程图,彻底做好廉政风险大排查工作。(4)签订岗位廉政风险承诺书。2019年局机关干部共77人签订了承诺书。二是在督促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抓早抓小工作方面。1)印发《清城区教育局开展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等谈话提醒活动的通知》,督促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严格按照要求制定谈话计划。(2)跟踪检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约谈活动情况。前三季度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共约谈党员干部381人次。(3)由局监察室约谈相关学校主要领导,杜绝出现作假现象,提高谈话提醒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2.对经费转嫁列支问题的整改。一是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行为。2019年4月我局重新修订了《清城区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学习。将《清城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文件汇编》发至局机关各股室,要求各股室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

13.财务和专项资金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一是在局机关工会超比例计提工会会费方面。今年已按照局机关编制职工人数及工资总额,严格依照工会法规定,计提2019年度局机关工会经费。目前已完成本年度工会费计提及向区总工会上解工会经费。二是在个别学校违规发放“考务费”方面。1)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教育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2)相关学校已收回违规发放的“考务费”,并缴存至学校账户。三是在对公办中小学校财务监管不到位方面。我局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加强对公办中小学校财务监管,坚决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四是在个别学校公款私存,挪用专项资金方面。清退相关学校红领巾爱心基金捐款,将结余款缴交到团区委财政专户,注销个人名义办理的银行账户,并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其他学校经自查暂无发现类似问题。

14.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对津补贴发放管控不严方面。1)清退相关学校2018年以来违规发放的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体育教师高温费。(2)清退相关学校2018年以来违规发放的加班费。

二是对公办中小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问题监管不到位方面。清退相关学校违规发放的交通补贴、“内宿生管理费”、寒暑假值班补贴、创文误餐费、以“六一”儿童节慰问教职工子女名义发放福利、以“最美办公室评比”名义发放福利以及优秀(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文明班奖励。

15.对督促公办中小学校整治“四风”问题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特权思想依然存在方面。1)根据反馈意见,相关学校对校内车位划定的行为进行了立行立改。(2)对相关学校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在奢靡之风普遍存在方面。对相关学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三在“私车公养”问题变相存在方面。将《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等公务支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城财行〔2018〕9号)转发至全区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并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办法、规范津补贴发放、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整理汇编,将文件汇编发至各公办学校,要求各学校认真学习文件汇编的内容。清退相关学校违规报销的个人自有车辆加油费用。四是在违规接受宴请问题时有发生方面。对相关学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3-3331843;电子邮箱:jy3337028@126.com;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240室(信封请注明对区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11500。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党组

                             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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