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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机构:清城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2020-7-29 15:35:00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92日至1111日,清远市县级交叉巡察对清城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1231日,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作了反馈巡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单位存在的问题13个,提出3方面的具体整改意见建议我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清远市县级交叉巡察的要求狠抓整改落实,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巡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迅速部署,全面整改区司法局党组20201月2日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龚明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梁旭华、张华田、吴少海政工科科长蔡杏滔为副组长,许慧慧、吴智悠、潘燕明、黄勇、李淑仪、郑俊英、邝展鹏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就司法局党组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2020年1月2日,我召开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清远市县级交叉巡察第四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问题中的几个部分细化为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并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

(二)压实责任,务求实效。20201月2日起,我局党组共召开党组会议、专题整改相关工作会议3次真研究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限期内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并定期向区委巡察办汇报整改台账

(三)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对已有各项制度,重点强化贯彻执行,对不够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要求严格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日常廉政谈话管理机制,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等。通过制度建设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强化督促,确保整改成效。局主要领导定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听取各责任股室、责任人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有序推进。

二、紧盯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真改实改,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对照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主要问题,清城区司法局党组梳理成13项,具体分解为13个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领导、责任清单和整改措施,逐条逐项强力推进整改落实,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扎实问题

1. 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2020年1月20日制定了《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机关党组议事制度》,明确规定了党组议事范围,开支方面各项开支均实行计划管理,凡一次性开支3000元以下的费用开支,必须报主管财务领导同意后审批报支;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必经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进行报销手续,10000元以上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后报支。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加强民主监督,如实记录局党组、班子(扩大)会议、民主生活会等会议记录,并做好相关签名记录手续。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和行政班子会议

2. 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了《清城区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党组书记、局长龚明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梁旭华、张华田、吴少海政工科科长蔡杏滔为副组长,许慧慧、吴智悠、黎精文、卢珊、钟燕文、孔玲梅、麦洁莹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二是制定了《2020年度清城区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之中,并及时发给班子成员,要求每位班子成员按照计划安排,每次党组会议前集中学习,每半年提交一次意识形态总结。三是制定了《清城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制度》,促进我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交流思想,增进班子成员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共同营造出心齐劲足、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3. 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十九大精神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了《2020年度清城区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表》,并及时发给班子成员,每位班子成员按照计划安排集体学习或自学。二是制定了《清城区司法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每月开展一次集体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后根据学习情况进行讨论,并撰写学习心得。第一季度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学4次,研讨4次。三是做好学习笔记,在学习中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提高理论水平和专业修养,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关于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一步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我局制订了《清城区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完善我领导班子职责分工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切实把“一岗双责”融入分管工作的各个方面,推动责任制落实落细落地。

    2.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整治功能,全面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和主题党日等各项制度,提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20201月至今,局党组坚持共召开了7次党组会议,部署党建工作,班子成员定期向党组汇报工作,及时反映问题,交流思想,集体学习,坚持团结协作,增强整体合力。三是3月下旬局全体党员按照各业务领域分成了三个党小组,吴智悠、黎精文、卢珊分别为党小组组长,其他党员为组员。自党小组成立后共召开小组会议2次,撰写心得体会2次。

    3.党建业务不够熟悉问题的整改。一是高质量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二是3月15日,开展了一次党务知识培训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特别要求支委委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规定。

4.对存在混编混岗现象问题的整改。在限期内(截至2020年7月31日)让原有公证处负责人以带新人的方式培养接班人,以后仅进行业务指导,不再办理公证业务;该问题涉及的另外两名工作人员,一人因今年已到退休年龄,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其退休而产生的空编将采取选调方式补充人员到局机关业务部门;另一人已返回公职律师事务所工作。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存在宽软,“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了《清城区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开展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和责任要求,持续推动责任制落实落细落地二是制定了《清城区司法局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纪律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制定了《清城区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不断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形成人人倡廉、人人反“四风”的工作环境。

2. 学风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整改。一是代抄笔记的同志,2020年1月13日已在民主生活会上做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形成书面自我检讨书。二是局党组对涉及网上抄袭心得体会的两名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两位同志已重新撰写相关心得体会并承诺以后不再有此类问题发生。三是制定的《2020年度清城区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党章、党规等内容,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加强监管,局办公室对干部职工的个人笔记和心得体会定期抽查,整改期间对干部职工个人笔记和心得体会抽查2次,并无发现抄袭问题。

3.对办公日用品开支入账只有发票没有清单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和完善了《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局机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按三公经费管理要求,重新规范机关三公经费管理;规范财务报批、审批手续二是制定了《清城区司法局廉洁自律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职务消费2020年1月至3月,常规日用品、文具、清洁用品开支共14736.4元,月均开支较去年同期减幅达54.5%,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

4.对工会经费收支违反规定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每人每月基本工资的千分之五收取工会会员会费,半年缴一次;二是按要求清退20162017年两年超标准发放节日慰问品,范围包括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及已调离的工作人员;三是按要求清退退休干部职工慰问已于2020324日前完成

5.对法律援助补贴资金发放存在较大风险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和落实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将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补充到局财务管理制度中;二是2019年10月开始,发放法律援助补贴及其他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从公账直接划拨给办案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严禁任何工作人员提取现金发放补贴。

6.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从2019年9月起,每一张发票上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且必须附上送货单或购物小票,需附会议纪要的必须附会议纪要,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必经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进行报销手续,10000元以上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附会议记录,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进行报销手续;二是加强办公室全体人员的纪律教育,互相监督,廉洁自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3-3939196;电子邮箱:cqsf528@163.com;邮政信箱: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澜水新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五楼清城区司法局收(信封请注明对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11500。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党组

                                   20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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