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从9月19日至10月24日,对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党组开展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巡察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区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对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请按照信访举报的有关规定到相关单位反映。
巡察期间,区委第一巡察组开通值班电话、邮政信箱,设立联系信箱和信访接待处,接受干部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一)值班电话:13620509641,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邮政信箱:清远市清城区106号邮箱,邮编:511510。
(三)联系信箱:分别设置在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北门、区信访局门口、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门口。
(四)来访地址: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825室。
电话开通、信箱启用时间为9月19日至10月24日。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第一巡察组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