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17年4月17日至5月16日,对区粮食局党组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区粮食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含下属单位)。
二、巡察内容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六)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和移交的有关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干部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一)举报电话:13085724784(上班时间接听)。
(二)举报信箱:清城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1楼北门、清城区信访局门口、清城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2楼(区粮食局办公室门口旁)、清城区粮食总公司1楼的区委第一巡察组举报信箱。
(三)来访地址:清城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502室。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巡察组不干扰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对反映其他问题的,请按照信访举报的有关规定到相关单位反映。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巡察办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