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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促进全区工作成效“同频共振”

来源:   发布机构:清城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2018-8-9 10:53:00   


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清城区委围绕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做到“颗粒归仓努力发挥巡察“利剑”锋芒作用,促进全区工作成效“同频共振”。

坚持以点促面。清城区委善在“问题清单”做文章,运用每一次巡察成果,让未被巡察党组织开展一次“自查式体检”。2017年底,针对前两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该区向各单位下发《政治巡察工作问题对照清单》,要求全区未被巡察党组织“照单体检”,开展未巡先查、自查自纠工作,达到一人得病、全家体检的效果

聚焦问题线索。健全巡察发现问题的移交机制,将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线索和作风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委;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的问题,及时移交给区委组织部;其他领域的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截至目前,区开展巡察所发现141个问题中,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49条,立案19宗。

突出整改监督。针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和问题线索整改处置情况,特别是对整改时限较长的问题及时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今年7月,区委巡察办对第一二轮巡察未整改完毕的问题跟踪督有力推动了问题的有效整改落实,如区发改局“对新建粮食储备仓库选址等事项没有及时跟踪落实”问题,现已初步确定项目选址,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后续报批工作。

推进以巡治本。该区将问题的标本兼治列为巡察和“回头看”的工作重心,通过总结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指导被巡察党组织深入查摆、找出“病因”、堵塞制度漏洞,把行之有效的巡察整改措施转化为规范性、制度性、合法性的长效管理机制。截止目前,督促被巡察单位健全完善管理制度119项。例如,针对前四轮巡察过程中发现多个被巡察党组织均未能规范临聘等人员福利待遇问题,区人社局专门拟定了《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及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目前正在报批。

此外,该区还将巡察结果运用到党员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当中,截至今年7月,区委巡察办向区委组织部复函11次,提供197名拟提拔任用干部的表现情况,真正把巡察成果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各个领域、落实到权力监督和制约的各个方面,实现工作成效同频共振。

 

(城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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