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自今年4月启动巡察工作以来,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地区实际,不断总结巡察工作经验,创新巡察工作方式,努力提升巡察质量效果。
清城区委巡察办通过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规定和制度,制定了涵盖巡察工作全流程的21项规章制度并编印成册,从细处着眼规范各项要求。特别是制订了《清城区委巡察工作流程图》《清城区委巡察工作“三深入八聚焦”操作规程》及《清城区委巡察要点及一般方法》,使巡察干部心中有数,极大地提高了巡察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清城区委巡察办要求巡察人员熟练掌握上级关于巡察的新部署、新要求,在工作中紧扣“六大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同时,结合地区实际,编制《清城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对七届区委五年任期内的巡察工作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要求在2021年前实现七届区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清城区委巡察办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部署要求,在每轮巡察过程中,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按比例抽取党员进行党内知识闭卷测试,引导全区每一名党员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真正把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清城区委巡察办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列出《问题对照清单》,要求未被巡察的党组织以问题为导向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未巡先改,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抓早抓小、全面整改。同时要求未被巡察的党组织把开展“未巡先改”工作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党纪党风专题教育以及完成本部门、本单位当前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不误,确保各项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
(城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