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巡视巡察 > 正文

清城区:前四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77个

来源:   发布机构:清城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2018-4-19 15:45:00   


自全面启动巡察工作以来,清城区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主要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共开展四轮常规巡察,巡察单位12个,发现各类问题177个,移交问题线索35条,立案11宗,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63个,已整改58个,整改率92%,收缴、退还违规资金29.40万元。

  细化工作方案 确保巡察有条不紊开展

  据悉,清城区制定了《区委巡察工作方案》《区委巡察工作基本流程》《清城区委巡察要点及一般方法》等20份制度规定并汇编成册。同时,搜集整理编印与开展巡察工作相关的54份党内法规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工作机制,有力确保了巡察工作方向不跑偏、要求不走样。

  与此同时,设立了区委巡察办和2个巡察组,组建巡察人才库,其中巡察组长库23人,巡察专业人员库109人。此外,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区委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全力支持巡察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和良好工作格局。

  创新工作方式 提升巡察实效

  巡察前,清城区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列出《问题对照清单》,要求未被巡察的党组织以问题为导向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未巡先改,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抓早抓小、全面整改。

  巡察过程中,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按比例抽取党员进行党内知识闭卷测试,引导全区每一名党员自觉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觉悟,强化党性锤炼,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巡察后,开展巡察整改督查,成立专项督查组,通过现场督导、召开推进会、专项整治、下沉一级整改回访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逐一审查,一项一项“对账”,严肃处理在整改过程中出现制度不具体、难落实或者为了完成整改任务而“凑数”等问题,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清城区共开展4次整改督查,约谈相关责任人4次,通过媒体曝光被巡察单位整改不力2次,开展专项治理1次。

  抓好学习培训 打造巡察“铁军”

  值得一提的是,清城区组织巡察干部参加省、市巡察工作培训班,到兄弟县(市)交流学习巡察工作经验;组织学习党内法规、巡察工作制度、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巡视实施办法等,并采取闭卷的形式,组织巡察干部开展党内知识测试以及“以老带新”等学习培训方式,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巡察“铁军”,为进一步开展好巡察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城纪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