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党廉发〔2009〕5号
关于调整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区直副科以上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经区委同意,决定对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景光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组长:沈冬青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祝万和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黄波泉 (区人民法院院长)
刘 斌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汉清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吴汉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200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