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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东阳市反贪局副局长吴顺海

来源:   发布机构:清城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2005-12-8 14:00:00   


记东阳市反贪局副局长吴顺海

    雨夜,一辆白色轿车驶来,缓缓停在被检察院反贪局干警监视两天的房屋前。屋里亮起灯光,窗口一片通明。
    马路这边, 吴顺海推开车门,轻声留下一句话:“有情况,我先过去!”
    话音刚落,人影已闪过马路,靠近对面路旁的绿化隔离带。
    “嘭”地一声闷响,闻声细看,一个人影被高高抛向空中。
    “是吴局!”一声惊呼炸响在车里,3名检察干警不顾一切地跳下车,冲向马路,冲向仰倒在马路上的吴顺海,抱起他呼唤他。
    鲜血从吴顺海耳鼻处汩汩淌出,全身7处骨折,身下一摊血迹……
    时针永远存留在2004年5月12日21时20分。
    车祸后昏迷30天的吴顺海,于6月11日终止了47个春秋的生命历程。
    一、战友眼中,吴顺海是这样一个人
    李爱华与吴顺海同为浙江东阳人,同年同月同日当兵,同在一个新兵连,同上一个艇,操作同样火炮,1年365日在艇上朝夕相处4年,同年复员回家。
    李爱华没想到,有着如此战友情的吴顺海,却在他最困难的紧要关头,不施予“援助”,反将昔日战友送进监狱。
    1990年,复员两年的李爱华学做生意。没想到被人骗走12万元。这些钱里有朋友的,有亲戚的,还有借来的高利贷。李爱华受骗后多少次想到自杀,却又不忍抛弃妻子和孩子。想来想去,为讨回被骗钱款,他设法将对方诱来将其非法拘禁。对方家属告到东阳市检察院,案件恰恰由吴顺海承办。几个战友马上去找吴顺海说情,希望他能为李爱华争取“免予起诉”的结果。
    吴顺海怎么说?
    “爱华是我们的好兄弟,如果法律允许,我可以替他去承担,但要我徇私枉法,不可以。”
    吴顺海的战友不敢详细告诉李爱华这几句话。结果李爱华因非法拘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他这辈子也不想理会吴顺海了。
    李爱华告诉记者,当年每月工资也就是七八十元,孩子才七岁,他和妻子为那笔钱详细地算了又算:俩人的月薪加起来150元,就是每天不吃不喝,1年不过2000元,10年才两万元。要还上那12万元,这辈子也还不清啊,头发都急白了!
    李爱华得知吴顺海出了车祸,放下杭州的生意,奔到医院的床前,一直守候着昏迷不醒的吴顺海近1个月,他说他看着戴着呼吸器呼吸的吴顺海,总觉得他会突然醒来,跟他说上几句话。
    记者问他现在怎么想吴顺海处理他的事,李爱华神情凝重地说,“怪别人不能怪,人家不能说为你什么都不要了,反正也不是冤枉我。”
    二、同事眼中,吴顺海是这样一个人
    蔡旭东,26岁,反贪局干警,2003年4月考入检察院。
    进院我跟他在一个办公室里工作,一直到他去世。第一次见他,他正跟局长谈案件,特严肃,跟我打个招呼也没笑脸,我挺紧张。等他可以跟我说话了,就硬邦邦地说工作要求,办案要听指挥、守纪律、注意保密、工作经常加班加点。熟悉了,他说我是他的关门弟子,要我多学多动脑筋,敢于独立办案。
    他给老婆打电话总是很短,不超过5秒钟,就这么一句话,晚上我不回去了。开始我很奇怪,问他为什么,他说你跟女朋友打电话请假,叽叽歪歪地说半天。我们老夫老妻的,没那么嗦。
    朱乐进,33岁,反贪局干警,1995年1月通过招干考试进入检察院。
    我觉得他是个老黄牛式的人物,老实巴交的,平易近人,不太爱说话,不去争功劳,但他是个粗中有细的人,对案件绝对上心琢磨。
    工作到夜深凌晨两三点钟时,人最容易犯困,他常常说你先休息,我来。每一年评先进他都说自己不用评了,你们年轻人要多争取立功机会。
    黄忠云,51岁,反贪局检察员,1982年3月从部队转业到检察院工作。
    办案子忙时,大家没日没夜地干,他肠胃不好,提审时间久了,就用手按住胃部,疼得厉害时要到外面去蹲一阵儿。有一次提审犯罪嫌疑人时,这个人脸色不好,身体不舒服,吴顺海去药店自己掏钱给他买来药吃下,那个人很感激,我听他说,碰到你是我的缘分,我犯在你手上,心服口服。
    有一次,战友给吴顺海送来6条香烟和两瓶茅台酒,说是请他照顾一个犯罪嫌疑人,这事被他拒绝,战友讲的话很难听,吴顺海不在乎也不生气,他心平气和地说,“感情和情义不能代替法律。”
    赵庆民,49岁,控告申诉科科长,1987年从部队转业进入检察院工作。
    我和吴顺海也是同一天当的兵,不在一个团。从军官角色转换为检察官角色的过程中,他刻苦学习专业知识。记得有一次,我们去办理一家砖瓦厂取土压死两名工人的案件,区长和书记不以为然,反认为检察院小题大做,讲话很不客气。吴顺海据理力争,指出他们漠视工人生命的错误,终于使区长和书记转变态度,配合工作,追究了这家区属企业厂长、副厂长的刑事责任。
    三、朋友和当事人眼中,吴顺海是这样一个人
    律师卢秀忠说,“我和吴顺海之间有个约定,这个约定已经多年了,即平时交朋友可以,具体到他办的案子上是绝对不允许送礼和说情的。”
    有一次,卢秀忠的一位朋友受人之托,请卢秀忠和吴顺海一起吃饭,卢秀忠不知情,以为只是一般的聚会,酒菜上桌后,那位朋友开口说有一个案子想请吴顺海帮忙,吴顺海本来有说有笑,听了这句话火了,拍了下桌子就走了。
    孙维舟是一家供应站的副经理,是吴顺海的好朋友,他记得吴顺海与他的约法三章:“当兄弟可以,但你不能打听案情,更不能替人说情!”
    2003年5月,当地水利系统领导干部受贿窝案中被法院判决的一名罪犯的妻子给检察院领导打电话,声称吴顺海在办案中受贿、徇私枉法。院领导认真组织调查后的结果,发现是由于所谓的举报人因为说情、送礼不成,心生怨恨,设计了如此行为,完全是为了报复。
    四、妻子眼中,吴顺海永远是这样一个人
    我想我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有一个深爱我的丈夫,有一个懂事的孩子,朋友曾经特别羡慕我,我很自豪。顺海是很和善的人,很有男子汉气质,对人很好。
    丈夫1976年当兵,1988年退伍转业,我们是1982年结婚的,婚礼是在他部队办的,很热闹。我喜欢嫁给军人,崇拜军人。许多军官的妻子写信给丈夫,希望早早回到自己身边,我也这样想,但我总是写信鼓励他,他很诧异地问我,你怎么不像人家的妻子那样说呢?我说我怕你分心才这样说,谁不想天天在一起呢!孩子出生时他没在跟前,他常愧疚说欠我很多,退伍后一定要补偿我。那时他在部队给我写信,一写就是好多页,他说部队有作息纪律,他写这些信都是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写下的。退伍回家,他烧菜烧得好,我最爱吃他做的红烧肉,家里来客人,都是他掌勺做一大桌子菜。只要有空,他一定要陪我,去公园去商场,我很知足。
    他出事的地方离我家只有100多米,那天晚上10点多,检察院的人打电话来,说顺海出了点事,我没以为有多严重,我在他昏迷的1个月里一直抱有幻想……
    总是梦到他的严重受伤的头枕在身边,总是揪心地怕他的头乱动,嘱咐再嘱咐,叮咛再叮咛,可他的头在动,很痛的啊!
    他走后,睡得很好的日子没有了,什么也没有了啊!
    16年来,吴顺海一直工作在侦查职务犯罪第一线,经由他主办或参加查办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共86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
    2004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吴顺海“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同年12月,中共浙江省委追认他为“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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