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典型风范 > 正文

自行车上的天平人生——记“中国法官十杰”罗绍铭

来源:   发布机构:清城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2005-12-8 14:00:00   


自行车上的天平人生——记“中国法官十杰”罗绍铭

    在洞庭湖平原崎岖不平的乡间小道上,人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位身着法官服,骑着一辆旧单车,行色匆匆的年轻人。他就是湖南岳阳县法院荣家湾法庭副庭长罗绍铭。
    16年来,他骑着这辆如影随行的单车办理各类案件 1060余件,其中92%以上的案件都得以执行,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
    小小单车也为他“载”来不少荣誉:2000年他荣 获“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2002年获得最高人民法“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并被最高人 民法院评为2003年“中国法官十杰”。
    罗绍铭1988年8月从湘潭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岳阳县法院渭洞法庭,成为基层法院的一名法官。那里地处偏僻,交通不便,从那时起,他就靠一辆单车跑遍了法庭所辖乡镇的所有村组。
    1996年,岳阳市一家经贸公司因故意拖欠福建某公司20万元货款被对方告上法庭。罗绍铭接手这个案子后,好心人劝他:原告是外地人,被告是本乡人,不要胳 膊肘往外拐;再说,被告方某性格暴烈,“黑白两道”上都有人罩着,不要轻易去捅这个漏子。
    罗绍铭一笑置之,并作好心理准备。果然,当他将福 建方起诉状副本送给方某时,方某不仅毫不介意,反而恶语相加。案件审结后,方某对判决书不屑一顾,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式。法庭多次上门执行,均无功而返。
    暂时的困难不仅没有使罗绍铭退缩,反而坚定了他弘 法维权的信心。鉴于方某的行为已严重妨碍了民事诉讼,经批准,他在法警的协助下,终于将方某进行司法拘留。
    拘留期间,方某仍然气焰嚣张,多次扬言迟早要“整 死”他。那段时间,罗绍铭家里也不断有人打恐吓电话。但这一切都没有使他退步。最终,在执法如山的罗绍铭面前,方某终于败下阵来,不得不把欠款送到法院。
    这些年来,正是凭着这种认法不认人的信念,他将一批批枉法者送进了监狱。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执法的方式不断在变,但执法如山信念却一直未变。
    这些年来,罗绍铭经手办理的各类经济案件不下百起,许多当事人出于感激,都想对他表示一点“心意”。每当此时,罗绍铭总是一一谢绝。他常常说的一句话是:“法官收当事人一分钱,法官就不值一文钱。”
    罗绍铭是县法院出了名的“工作狂”,办起案子来废寝忘食,不知疲倦。但在日常生活中,他却是个不善交往,兴趣寡然的人。他不抽烟,不喝酒,不进歌厅茶楼。
    “他最大的乐趣就是把案子办结了,办好了,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他最大的特点是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熟悉他的同事说。
    走进罗绍铭租住在县城的家,只见近60平方米的家里除了一台买了几年的彩电外,再没有一件像样的东西了。全部家当加起来不值4000元。
    今年37岁的妻子刘垠告诉记者,她已下岗多年,但罗绍铭从未跟组织上提起过爱人上班的事。一家三口全靠罗绍铭的每月不到1000元的工资,还要照顾双方远在乡下的父母,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家里的事就从没有靠过他,因为他也根本指望不上。”刘垠说:“这些年我都习惯了,就是在家里,他还是在忙单位的事。”
    正读小学的12岁的女儿没有穿过一件像样的衣服。尽管如此,记者问她今后最大的希望是什么时,她说,她要好好学习,长大了多挣钱,给爸爸买个好摩托,不用再骑这个旧单车。(摘自中国廉政报道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