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纪委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和要求,清城区纪检监察机关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查处以下三类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二)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三)街党(工)委和办事处、镇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请广大市民群众踊跃监督举报,如发现我区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可致电致信清城区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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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纪委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