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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省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省纪委常委、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曹晓东

来源:   发布机构:清城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2011-1-20 14:00:00   


(2010年12月30日)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同志们:
  此次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新闻发布会是我省自2006年以来,连续召开的第五次新闻发布会。前四次新闻发布会累计向社会公开曝光商业贿赂案件达40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和法纪效果。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天在这里再次召开查办案件新闻发布会,就是要通过总结我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通报一批商业贿赂典型案件,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商业贿赂治理,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辱使命,按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要求,有力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省专项治理工作呈现出格局不断完善、力度不断加大、作用不断发挥、认同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特别是紧紧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金融投资等重点领域,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了一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面广的商业贿赂案件,严惩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商业贿赂案件滋生蔓延势头。据统计,今年1到10月份,全省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17件,涉案金额3亿多元,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17件;涉及县处级以上国家公务员要案1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3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29人;已判刑19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9人。下面,我向大家通报近期全省各执纪执法机关查处的十宗典型商业贿赂案件:
  
  一、原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吴日晶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与社会人员相互勾结,涉嫌受贿、贪污、失职渎职、诈骗挪用巨额国有银行和企业资金案
  2000年至2008年,吴日晶在担任新广国际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承建商关某顺利挂靠新广国际公司并获得安徽省宣城市某市政BT工程项目的承建权提供帮助,事后收受关某贿送的款项人民币1000多万元。吴伙同新广国际财务部总经理冯志标及他人,以虚假对外贸易,骗开信用证和银行承兑票的方式,涉嫌共同挪用新广国际资金超亿元。吴还涉嫌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广东海外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000多万元。经查证,该案造成国家损失高达22.94亿元,另有13.64亿元存在重大损失风险。目前,该案正由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
  
  二、原茂名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光亮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及失职渎职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1993年至2009年,杨光亮在担任电白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茂名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电白县某公司获得位于电白县那站新村等地的两块共300亩土地用于开发房地产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岑某贿送的人民币22万元。2008年至2009年,杨利用职务之便,在茂名市南愉园小区土地开发、交易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黄某、柯某某、黄某某贿赂款共计人民币650万元。此外,杨光亮在其任职期间还收受了林某等16个单位和个人的贿赂款,数额巨大。目前,该案正由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
  
  三、韶关市宜达燃料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朱思宜涉嫌行贿案
  2002年至2008年,朱思宜在与韶关市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往来的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时任韶关市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德新、副总经黄旭明、供应处副处长阎蜀南分别行贿人民币40万元、223万元及1400多万元。2008年5月,朱思宜被韶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后,为逃避法律责任,向时任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叶树养行贿人民币230万元。目前,该案正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当中。
  
  四、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神湾分局原副局长冯建旺受贿案
  2008年初至2009年,冯建旺在其先后担任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神湾分局科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神湾分局局长简仁基、中山市神湾镇人大副主席梁健华(均另案处理),为林锦华、范昭波、胡名金、梁佩娴、廖子力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调整土地指标的过程中提供帮助,多次索取、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336万多元,冯建旺分得赃款人民币12.7万元。2010年5月6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冯建旺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五、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邵志和受贿及林钦豪、朱皓行贿案
  1983年10月至2009年1月,邵志和在先后担任深圳市市政工程公司水电设备安装分公司经理、深圳市天健市政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和深圳市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减少挂靠管理费、支付项目转让补偿费等方面为林建中、林钦豪谋求不正当利益,同时为朱皓获得深圳市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讼案件代理权及赚取高额诉讼费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朱皓、林钦豪及林建中(另案处理)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822.98万元、港币3万元。2009年9月2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邵志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以行贿罪分别判处林钦豪有期徒刑四年、朱皓有期徒刑二年。
  
  六、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赖永雄、运营中心主任陈红梅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04年至2007年,赖永雄、陈红梅在分别担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冠华片式陶瓷电容器分公司经理和副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公司采购产品的过程中,收受产品供应商厦门信和达有限公司、肇庆市宏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扣款共计人民币595万元,此外赖永雄还收受莫暖云贿赂款人民币66.5万元。同时赖永雄还有人民币364.5万元,陈红梅还有人民币231万元、港币3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2010年7月20日,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赖永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名下房屋一套及东风本田思域牌CRV汽车1辆;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陈红梅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名下房屋1套、商铺1间及海马牌HMC7810型小汽车1辆。
  
  七、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十三路支行信贷员陈瀚坚受贿案
  2005年初,陈瀚坚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十三路支行信贷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林乐(已判刑)在处置广东省药材公司和广东省医药公司不良贷款抵押物的过程中,将上述抵押物按照请托人的要求拍卖给事先约定的广东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广弘医药有限公司。陈瀚坚于2006年1月至2007年9月期间向请托人江焕容、陈俊涛、吴楚升等人多次索取贿赂款人民币253万元,陈瀚坚个人实际占有人民币96.2万元。2009年12月1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陈瀚坚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八、原佛山市委委员、市教育局局长冯彦荣受贿案
  2004年至2006年,冯彦荣在担任佛山市教育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建商范同钦(另案处理)承包佛山市华英学校的土方和基建工程、佛山一中的体育馆、游泳馆工程的过程中,为范同钦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6万元、港币1万元。2009年9月24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冯彦荣有期徒刑五年。
  
  九、广东南方电视台总编室节目交流中心编辑万建恒受贿案
  2004年至2009年3月,万建恒在担任广东南方电视台总编室节目交流中心编辑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购进电视剧、动画片、专题片及委托外单位对电视剧进行配音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对方行贿款共计人民币93.2万元。2009年12月31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万建恒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
  
  十、广州市怡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金洪行贿案
  2000年至2008年,梁金洪在担任广州市怡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在承接广州市番禺区林果管理办公室相关市政绿化工程的过程中,多次向广州市番禺区林果管理办公室主任曾富华、营林科科长李伟东、林政科科长陈少利、广州市番禺区林果管理服务中心主任黎锐成(均另案处理)贿送财物共计人民币88.5万元。2010年3月29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行贿罪判处梁金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在各方面包括各新闻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商业贿赂在一些领域和行业仍然比较严重,治理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工作依然艰巨而繁重,必须常抓不懈。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都强调要加大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力度。时近岁末,我们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力度,不能松懈,要将办案工作作为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下一步我们考虑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突出重点,集中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商业贿赂大要案。各执纪执法部门要始终保持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强劲势头,坚决惩处行贿受贿和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要突出查办工程建设、国土矿产、医药购销、金融资本运作等重点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损失重大的典型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要依法查处跨国(境)商业贿赂行为,进一步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采取刑事处罚、经济处罚和资格处罚相结合的办法,使行贿者名声扫地,无处藏身。要积极拓宽商业贿赂案件的线索来源,强化案件线索的收集和管理,完善商业贿赂举报奖励制度。同时要发挥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作用,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加大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协调力度,整合资源,形成办案的合力,形成打击商业贿赂的强大声势,推动全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协调平衡和深入开展。
  第二、坚持标本兼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任务,查办案件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既要惩治,也要预防,切实做到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各执纪执法部门要坚持“办理一批案,整治一条线,教育一大片”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设。要在进一步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力度的同时,深入查找导致商业贿赂现象发生的体制方面的原因,将查办案件工作与深入铲除行业、部门“潜规则”紧密结合起来,对查处的案件认真分析,着力发现管理和制度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总结经验,强化教育和监管,加强管理,堵塞漏洞,为构建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创造有利条件,从源头上防治商业犯罪。
  第三、采取有力措施,以办案工作促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要把查办案件工作与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工作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各种商业贿赂现象和典型商业贿赂案件进行曝光,将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等信息收集录入信用系统,完善查询功能,方便企业和个人查询使用,使其名誉扫地,无立足之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查处的涉及失信的商业贿赂犯罪主体,依法采取诸如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列入“黑名单”等手段,限制其经营能力或市场准入,增加其违法成本,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制。通过这些措施,促使单位和个人重视诚信,自觉守法经营,有效地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同志们,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责任重大,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希望各执纪执法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力度,共同推动我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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